日照绿茶需要“绿色”标准
发布时间:2011-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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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日照市茶园发展迅速,面积已近15万亩,每亩年收入达5000至12000元,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从事茶产业的人员也近12万人。然而部分茶农只顾眼前利益,不按标准化生产,对茶树过量喷施生长素,不按规定喷施农药,大大降低了日照茶的品质,并严重影响了其声誉。
如何对茶叶实行标准化生产,确保日照茶的质量?这是新形势下摆在该产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2007年春天,后村镇党委、政府经过调查研究,在后村万亩茶园搞了茶园管理“四统一”试点。具体内容是,党委政府、茶厂、茶农三家签订合同,由党委政府负责监督,茶园管理“统一施肥、统一采摘、统一防治、统一建档”,茶农把标准化生产的鲜叶供给茶厂,茶厂按每市斤高于市场2-5元的价格收购。通过实践证明,这种办法是解决当前茶产业存在问题最简单、最实用的做法。
但尽管如此,茶叶标准化生产的发展进程还不是很理想,与茶厂签合同的茶农数量有限,大多数茶厂还只能从鲜叶市场上收购原料,很难保证质量;很多中小型茶厂因受经济条件限制也不愿和茶农签合同,因为这样会增加原料成本,在低价成品茶批发市场上失去竞争力。
为确保茶叶质量,政协委员周加民建议:加大对鲜叶及成品茶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茶庄经营的“三无产品”及“三无包装”进行查处。鼓励规模较大的茶厂通过土地流转建立自己的茶园或承包茶农的茶园,按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管理,配方施肥,从源头上解决茶叶的质量问题;对和茶农签合同的企业,按亩数给予适当补贴,调动茶厂按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每年组织表彰优质企业,促使日照绿茶走上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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