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桃源大叶茶产业,打造桃源野茶王品牌

发布时间:2011-06-07 00:00:00

大叶是桃源县特有的地方优良品种,用大叶茶加工制作的野茶王已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下,桃源的茶叶产业特别是大叶茶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据统计,全县茶叶常年产量约10万担,综合开发产值近亿元,其中大叶茶种植面积1.65万亩产量3.5万担。目前,桃源的茶叶产业正朝着上规模、创品牌、出效益的方向迈进,发展前景十分看好,做大做强大叶茶产业,对于促进全县农业产业化建设,加快富民强县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主要优势

桃源是传统的产茶大县,种茶、制茶、品茶历史悠久,享有“江南茶乡”之美誉。发展桃源茶叶产业特别是发展桃源大叶茶产业具有独特优势。

1、品种优势。被誉为桃源大叶茶之父的卢万俊同志于1969年在太平铺乡陆家冲村发现了第一株野生大叶茶茶树,经鉴定,该茶树品种与云南乔木型大叶茶有亲缘关系,但其内含物优于乔木大叶茶种。由于该品种花而不实,经过20多年的短穗扦插繁育出来的茶树良种,枝条粗壮,芽头肥硕,茸毛较多,叶片大而富光泽,叶色深绿,叶质柔软。1987年在石门、新化、岳阳、长沙、常德等地试种,并列入省“星火”计划项目,测试结果表明,该品种性状稳定、适应性强、产量高、品质好、抗逆性强。1987—1989年连续三年蒸青样生化分析,春、夏、秋三季平均,水浸出物含量为44.18%,其中茶多酚为25.5%,1991年7月检测,茶多酚含量高达31.69%,高出其他任何茶品种。1992年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桃源大叶茶”定为全省地方优良品种。

2、品牌优势。以大叶茶为原料制作的“野茶王”系列产品有“形赛龙井、香高碧螺、味斗毛峰”之美誉,在“中茶杯”、“湘茶杯”和国际名优茶参赛中屡获金奖,被中国名牌战略会授予“中国绿色驰名品牌”。于2005年12月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与“国家驰名商标”、“免检产品”齐名的地方产品三大最高荣誉之一,其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列三大国家荣誉称号之首。同时,“腾琼”、“古洞春”商标已获“湖南省著名商标”,其茶园为国家无公害茶叶基地。桃源大叶茶现已上了《中国名茶网》、《阿里巴巴》等100多家网络媒体。中央三台和中央七台对桃源野茶王进行了多次专题报道。桃源野茶王赢得了“天然野生、中华香茗”的品牌形象。

3、基地优势。桃源茶叶历史悠久,桃源人民历来就有种茶习惯和种茶经验。近些年来,桃源茶叶生产特别是大叶茶生产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一是全县有大叶茶基地1.65万亩。二是桃源南路10个乡镇均适宜栽种大叶茶,发展大叶茶基地有了地理上的空间。三是种大叶茶经济效益好,群众积极性高。据测算,一亩大叶茶园可采摘25公斤新鲜芽头,每公斤芽头按80元计算,仅芽头每亩就可获收入2000元,包括一芽一叶、二叶,每亩丰产茶园仅种植环节就可获收入5000元以上,高的可达上万元,其经济效益是吨粮田的3倍以上。种茶使茶农偿到了甜头,积极性日益高涨。茶叶产业目前已成为全县四大农业支柱产业之一。

4、加工优势。桃源现有桃花源茶叶集团、腾琼野茶王茶业有限公司、古洞春茶业有限公司、湘北茶叶有限公司4家市级龙头企业,拥有仙源茶叶有限公司、紫艺茶业、马石茶厂、杨溪桥茶厂、渔父茶厂、漆河茶厂、怡清源茶厂等多家骨干企业,还有30多家粗制茶厂,年收购、加工、销售茶叶13000多吨。尤其是4家产业龙头内联农户、外联市场,营销网络已遍及全国。

5、人文优势。桃源茶文化底蕴深厚,历史上是茶马古道必经之地,有上千年的种茶、制茶、贩茶、品茶的历史,在桃花源里喝擂茶、买名茶、听茶俗、赏茶园正成为一大旅游亮点。同时,桃源大叶茶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茶叶界的高度关注,先后有省委书记张春贤、省长周强、省人大副主任庞道沐、省茶叶协会会长曹文成等领导莅临指导茶叶生产。

二、存在问题

尽管桃源大叶茶产业发展前景看好,但还没有做大做强,在开发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发展不快。自1992年湖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将桃源大叶茶正式更名为“桃源大叶茶”以来,桃源大叶茶种植面积每年平均仅新增1100多亩,目前大叶茶种植仅在茶庵铺、太平铺等少数几个乡镇有相对集中的茶园,真正受益的大叶茶面积只有7000多亩,资源显得相对短缺。

2、龙头不强。目前,桃源县有茶叶加工企业近百家,除4家市级龙头企业有一定规模外,其余规模较小,基本是作坊式生产。生产设备都非常简陋,稍微高档一点的茶叶都需要靠手工制作,没有一家企业有现代先进的茶叶加工设备。往往将优质原料做出低档茶,没有真正发挥出高效益,资源浪费严重,资源特色丧失。而且多家企业相互间恶性竞争,各宣传各的产品,各打各的品牌,没有形成合力,增加了经营成本。

3、体制不顺。目前,桃源的茶叶产业没有一个专门机构进行总协调,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现象,有县农办、农业局、农业开发办、供销社、财政局、科技局、科协、桃花源茶叶集团、茶叶协会、工业局、乡镇企业局、扶贫开发办等10多个部门对茶叶行业都有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对接上级政策都可以争取资金,但争取到的资金真正用于发展茶叶生产的并不多,大多弥补了办公经费的不足。特别是茶叶行业管理混乱,目前,桃源县真正取得“野茶王”生产许可证的仅“古洞春”和“腾琼”两家企业,但实际上打“野茶王”牌子的就有六、七家,品牌管理严重缺位给“野茶王”的后续开发带来潜在威胁,直接影响到正宗“野茶王”的声誉和发展。

4、扶植不够。一是规划不到位。十多年来,县内没有一个发展桃源大叶茶的长远规划,桃源大叶茶的发展一直处于自发状态。二是资金投入不足。主要体现在茶农扩种茶园缺资金支持,企业发展银行贷款很少,茶叶产业政府财政投入不够等。

三、对策及建议

我们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认为要发展桃源大叶茶,必须坚持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按照高起点定位、集约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沿着“五个一”的目标整体推进,即发展高标准的大叶茶基地10万亩,创茶叶综合产值10个亿,创利税1个亿,覆盖南部10个乡镇,带动10万农户致富奔小康。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领导,强化服务。主要是要成立专门机构,出台专门文件,强化部门服务。“成立专门机构”就是要借鉴外地茶叶发展的成功经验,成立一个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茶叶生产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专抓全县茶叶产业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要做到“四专”,即专班、专人、专责、专款。“专班”就是指要有常设机构,编制部门要行文,明确常设机构的性质、人数、职责;“专人”就是桃源茶叶产业办公室配备财政全额拨款专职人员4-5名,其中要有专业人员;“专责”就是机构要有明确的职责,即负责履行全县茶叶产业发展的协调、督办、管理、服务等职能,具体讲是制定茶叶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技术开发、技术培训、品牌保护、开展茶文化宣传活动,统一对接项目政策,掌握生产、加工、销售信息、工艺设备信息,与全国的茶叶专家、学者、机构保持联系等;“专款”就是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门工作经费。据了解,石门县2007年给茶叶办安排工作经费50万元。“出台专门文件”就是县委县政府制定或出台关于加快桃源大叶茶产业发展的决定或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发展措施,明确扶植政策,明确奖励办法。“强化部门服务”就是政府要明确涉茶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并对落实责任情况实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和行风评议的内容,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的为茶叶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2、科学规划,扩张基地。要做大做强桃源大叶茶产业,首先必须要拓展大叶茶基地。我们在拓展大叶茶基地的过程中,应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捆绑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良种补贴、扶贫和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政策拓展基地,以茶庵铺和太平铺为中心,重点在桃源南路10个乡镇,集中连片拓展大叶茶基地。

一是通过新农村建设规划拓展基地。要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契机,把南路10个乡镇规划为发展桃源大叶茶产业的重点示范乡镇,把发展桃源大叶茶作为南部山区建设新农村,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主要产业,要规划一批茶叶专业乡镇和专业村,建议把茶庵铺、太平铺确定为桃源县茶叶专业乡镇,由此辐射建立一批茶叶专业村。力争五至十年内桃源大叶茶基地达到10万亩。二是通过产业联动拓展基地。采取“公司+农户”,大户带小户的形式,也就是农户出土地,公司出资金和技术,采取股份合作等方式,拓展基地,具体讲就是定单生产,保护价收购,年终分红,从而达到企业、农户双赢的利益连接机制。三是通过品种改良拓展基地。就是对六七十年代群体品种茶园进行逐年改造,重新栽种桃源大叶茶,提高良种覆盖率,拓展大叶茶基地。四是通过政策激励拓展基地。主要有信贷政策、财政政策、捆绑政策等。“信贷政策”就是对扩种茶园的农户采取政府牵线、农户立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支持农户发展大叶茶良种茶园;“财政政策”就是采取以奖代投的办法,对新扩标准大叶茶茶园每亩每年补助100元,补助三年,作为前期培管费。对新繁育的良种大叶茶茶苗由县茶叶产业办统一调控,给予适当补助。“捆绑政策”就是利用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良种补贴、扶贫及以工代赈等政策扶植茶叶基地的拓展,还要结合公路建设、电力整改、饮水安全、土地整理等项目资金向桃源大叶茶基地的水、电、路等项目倾斜,聚集财力、促进发展。基地扩大后,还应在加工和销售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建议在茶庵铺常吉高路出口处建立一个以茶叶加工为主体的茶产业工业园。要通过招商引资、鼓励民资等办法新建一批茶叶加工企业入园。对新建的茶叶加工企业,政府要给予用地、财政和融资方面支持。对茶叶加工企业新购买的茶叶加工机械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待遇。在园区内建一个茶叶专营大市场,作为桃源大叶茶的集散地。同时鼓励各方面的能人、老板,包括在职干部职工等参与茶叶产业开发,承包茶园。对拓展茶园,扩张茶叶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象奖励发展工业一样给予重奖。

3、打造品牌,提升品位。桃源县发展茶叶产业就是发展桃源大叶茶,打造茶叶品牌就是打造“桃源野茶王”品牌。今后扩种茶园就是要扩种桃源大叶茶茶园,打造“桃源野茶王”品牌就是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高中低档系列产品,辅以黑茶、花茶、红茶及特种茶。要让“桃源野茶王”品牌香飘四海、誉满全球。主要做好品牌保护和弘扬桃源茶文化,提高产品附加值。

“品牌保护”主要是在生产、加工、市场管理等环节下功夫。在生产环节上,主要是推广桃源大叶茶良种、防止品种退化和变种,在扩种茶园时,要集中连片开发,在成片茶园区内杜绝与水稻、油菜等农作物间作,确保不受农药污染,在基地附近不允许建有对茶叶有污染的企业,对茶区的农户家庭的环境卫生也要进行规范。据调查了解,茶庵铺三元潭水泥厂对松阳坪周围的茶园污染很大,建议予以关闭。茶区农户家庭应推广使用沼气,确保茶叶生产源头无污染。另外,还要严格规范茶园的用药和用肥,茶园的病虫害防治应推广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尽量使用灯诱和专用药品,茶叶生产的用肥要推广使用茶叶专用有机肥或农家肥,不用化肥。在加工环节上,凡是生产野茶王的企业要统一按照野茶王制作标准和野茶王制作规范进行生产,其产品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包装,统一品牌。同时,还要不断改进制茶设备和工艺,提升野茶王品质,使野茶王的外形、汤色、滋味、香气、叶底五大要素得到不断的提升。在市场管理上,要加强茶叶市场管理,加大打假力度,净化品牌茶叶市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野茶品种的深度开发,把现有常德百盛科技茶多酚做大做强。

“弘扬茶文化”就是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桃源茶祖文化。政府要建立茶叶专业网站,鼓励茶叶龙头企业也要有自己的专门网站。要举办桃源人自己的茶文化节,要把桃花节与茶文化节结合起来举办,既丰富了桃花节的内容,又宣传了桃源茶文化。同时,建议在茶安铺和太平铺建立万亩生态茶园,在茶园内设立特色茶艺馆、野茶王陈列馆,与桃花源、乌云界自然保护区融为一体,供游人观光旅游、采茶、制茶、品茶、购茶,体验农事活动。要加强对外联系,积极参与国家有关部门、团体组织的茶文化活动和专业会议,争取2008年全国的茶叶工作会和全省的茶叶工作会议在桃源召开,扩大桃源的茶文化知名度,提升茶品位。建议县委县政府倡导桃源人民特别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来客就泡“野茶王”、外出联络工作就送“野茶王”、对外宣传就推介“野茶王”,做到在全县范围内掀起重视“野茶王”,支持“野茶王”的良好氛围。

4、整合资源,重组龙头。整合现有资源,改组桃花源茶叶集团。现有桃花源茶叶集团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组建的国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与各茶叶生产企业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导致集团内部各企业之间互不信任,没有很好地起到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应该将其进行重组或改造,使其成为真正意义的“民有、民资、民管、民营”的茶叶龙头企业,并将现有茶叶集团的品牌、证、章、条码和市级龙头企业的牌子等无形资产予以继承。主要有三种模式重组:一是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个规模大、实力强的龙头企业;二是按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强强联合、协商自愿的原则,在县内现有的几个茶叶生产企业中进行重组,建立一个股份制龙头企业。三是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重组。新组建的桃花源茶叶集团力争三年内进入省级龙头企业,五年内赢得茶叶出口权,真正发挥领头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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