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贡茶院的前世今生

发布时间:2013-01-25 00:00:00

陆羽是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出生于湖北天门,上元元年(760)随“诗僧”皎然来到湖州,上元元年至二年(760-761)寄居湖州杼山妙喜寺,其间着成《经》三卷初稿。大历十年(775),陆羽43岁时,湖州青塘别业建成,陆羽着手修订《茶经》三卷,至建中元年(780)付梓。后来陆羽外出调查,于贞元八年(792),60岁时回到湖州青塘别业,继续研究茶事,直至72岁病逝。可以说,湖州是陆羽的第二故乡。陆羽在《茶经·八之出》列出了全国八大产茶区域,叙述至浙西产茶区时称:“浙西,以湖州上,常州次,宣州、杭州、睦州、歙州下,润州、苏州又下。”“湖州,生长城县顾渚山谷……生安吉、武康山谷。”

陆羽是一位善于品茶、善于鉴别茶叶品质的人,他对浙西产茶区各地产的茶叶进行比较后认为:湖州的茶叶品质最好,超过了常州、宣州、杭州、睦州、歙州、润州和苏州的茶叶。考察了顾渚山紫笋茶后,陆羽认为:紫笋茶品质“芳香甘辣,冠于他境,可荐于上”,于是,紫笋茶成为唐代最着名的贡茶。

湖州是唐代有名的古茶都,据唐义兴(宜兴)县《重修茶舍记》记载,贡茶院的修建,是常州刺史李栖采纳陆羽意见,将阳羡茶进贡皇帝后引起。唐大历五年,湖州长兴顾渚山开始建贡茶院,并于贞元十六年建成。

当时,唐代的贡茶制度有两种:一种是选择茶叶品质优异的地方,每年定额上贡。一种则是以顾渚山贡茶院为代表的官焙制度,即由官府直接专门设立御用焙茶作坊。除朝廷指派京官管理外,当地的州官也有监督之责。

“役工三万,工匠千余,累月方毕。”这是对采制贡茶场景的描述,可见顾渚山贡茶院规模宏大,人员众多,职责分明,管理严密。据了解,这些役工主要是“和雇匠”,“和雇劳动”是唐代官办工业的劳动力来源之一,即政府控制一批专业户,按社会上一般工资水平雇用,名誉上是两厢情愿的工资劳动者,析以称为“和雇匠”。朝廷对和雇匠较重视,为了防止官吏克扣他们的工资,曾三令五申严加防范。

大唐顾渚山贡茶院年年朝贡,“岁有定额,鬻有禁令”,《嘉泰吴兴志》记载,当时的贡额不断增加,由几千斤增到一万八千四百斤,并规定第一批新茶要赶上皇宫“清明宴”,其余限4月底全部送到京都长安。每年谷雨前,皇帝诏命湖长两州刺史督造贡茶,并在顾渚山啄木岑建“境会亭”,共商修贡事宜和鉴评贡茶品质,官员云集,张灯结彩,载歌载舞,盛况空前。龙袱包茶,银瓶盛水,限定清明前将贡茶送到长安。如制作不精,运送不及时,是要治罪的。文宗开成三年(838),湖州刺史裴元,便因“贡不如法”,贡茶制作不精而罢官。

大唐贡茶院后毁于火灾,然而,当年“十日王程路四千,到时须及清明宴”和“牡丹花笑金钿动,传奏吴兴紫笋来”的恢弘场面,仍清晰记录着当年茶文化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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