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税茶和榷商
发布时间:2013-03-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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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征收茶税始于唐代,但具体时间记载有些歧异,不厌烦琐,撮要开列如下:
《唐会要》卷84《杂税》:“建中元年九月……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什一税之,充常平本钱。” (《事物纪原》卷l《杂税》文同)【131】
《唐会要》卷87《转运盐铁》“建申四年,度支侍邓赵赞议常平事,竹木茶漆尽税,茶之有税,肇于此矣。”【132】
《旧唐书》卷13《德宗纪》, 贞元九年正月 “癸卯,初税茶,岁得钱四十万贯,从盐铁使张滂所奏,茶之有税,自此始也。”【133】
《山堂考索·后集》卷56《榷茶》:“茶之有税,起于唐之赵赞。茶之有榷,又起于唐之王涯,如王播、裴休皆主榷茶之议者。”【134】
《续资治鉴长编》卷42,至道三年(977年)五月。王禹稱上疏:“只如茶法,从古无税,唐元和中,以用兵齐、蔡,始建其法,唐史称是岁得钱四十万贯,东师以济,今则数百万矣。”【135】
我们抛开记载中的个别年月差异,可以肯定,唐德宗建中时,开始对茶叶征收什一税。兴元元年(784年),曾下令停止收茶税,【136】所以,贞元九年开始的茶税,《新唐书》卷9《德宗纪》称为“复税茶”,【137】自此以后,茶税便不再停止征收了。
王禹偁说,元和中开始征收茶税是错了的,但同时存在类似看法的颇有其人。当宋真宗与辅臣讨论茶利时,“王旦等曰:元和国计茶税,岁不过四十万缗”。【138】其实,自德宗贞元以来,每年收入四、五十万贯的茶税乃是通常的情况,【139】元和时的税茶收入并无明确记载,可能也是四、五十万贯。李珏在穆宗初上疏说,“税茶之事,尤出近年”。【140】这大概是宋人致误之由。但李珏已指明税茶“在贞元中,不得不尔”。按理是不应该有混乱了。
关于榷与税,章如愚把二者加以区分乃是无可厚非的。榷是专卖,早在汉武帝时,已有“初榷酒”的记载,【141】《旧唐书》卷49《食货志》也说,建中三年(782年),“初榷酒”,没有把当时已经存在的税茶称为榷。同书卷17下《文宗纪》:太和九年(835年)十月,王涯为榷茶使,“茶之有榷税, 自涯始也”。王涯建议税茶的一套办法符合汉代以来专卖的涵义。不过,《旧唐书》的记载仍有混乱,“长庆元年(821年),盐铁使王播增茶税”。已称之为茶税,而记反对王播意见的李珏上疏。“今若榷茶加税,颇失人情”,【142】则又称为榷茶。其他《唐会要》、《新唐书》、《资治通鉴》、《册府元龟》等书所记唐代税茶之事,也将“榷”与“税”二者混用。宋仁宗的诏书说,“唐自建中,始有茶禁”。【143】这是把税茶也视为榷了。但曾巩在《元丰类藁》中却把唐代有关茶叶的征税一律称税而无榷茶之名。马端临在《文献通考》的按语中却说,“嗜茶、榷茶皆始于贞元之间”。唐律不见对“榷”的解释。宋代,“诸称禁物者榷物同,称榷货者谓盐、矾、茶、乳香、酒、曲、铜、铅、锡、鍮石,诸违犯禁物,如被盗诈恐喝及因水火致彰露者,并同首原”。【144】唐代对矿产的政策与赵宋有所不同,对于茶、酒税的政策是大体一致。由此也可窥见。唐宋人对榷与税之区分已不如汉朝人那样严格讲究了。
唐德宗贞元以后,在“郡国有茶山及商贾以茶为利”之处。设置税场,分三等估计,以征收什一税。这【145】自此经顺宗以至宪宗一直沿袭了这种收税办法。元和时,李巽为盐铁使,“物无虚估,天下粜盐、税茶,其赢六百六十五万缗”。【146】当时的茶税收入一定不少。各地“州府置茶、盐店收税”,被认为是一种权宜之计,“诸道先所置店及收诸色物钱等,虽非擅加,且异常制”。【147】元和时对茶盐的临加附加税很快便停止了。
穆宗即位,一年内三次变革茶税。首先,对茶、盐等税。“每贯除旧垫陌外,量抽五十文”。【148】实际已是额外加税。几个月后,茶税钱“亦与纳时估匹段及斛斗”,【149】以粮绢代茶税,在那钱重物轻的时代,必然是变相加税。再过几个月,盐铁使请求把茶税每百文增加五十文,【150】这个时候,茶税岁收应有较大增加,但史文失载。
唐文宗时,郑注建议, “江湖百姓茶园,官自造作,量给直分,命使者主之”。【151】盐铁转运使王涯也请求改变江淮以南茶法,于是任命王涯为诸道盐铁转运、榷茶使。【152】他上表请求“使茶山之人,移树官场,旧有贮积,皆使焚弃”。【153】蛮横地剥夺百姓的茶园,理所当然地要招致人们的拚命反抗,令孤楚请罢榷茶使的奏文说,“岂有令百姓移茶树就官场中栽植,摘茶叶于官场中造作,有同儿戏,不近人情。”【154】充分反映出拥有茶园的人们被榷茶措施激怒了,那些茶商们“计鬻茶之资,不能当所榷之多”,【155】也表示了很大的不满。震于朝野的反对,王涯的榷茶办法没有通行。令孤楚继续主持茶政后,“纳榷之时,须节级加价”,理由是“商人转卖,必较稍贵,即是钱出万国,利归有司,既无害茶商,又不扰茶户”。【156】增加茶税,伤害最大的自是喜爱饮茶的广大人民。
武宗即位,盐铁转运使崔珙又增加江淮茶税,【157】还恢复了元和时曾被废除的茶商往来各地的关卡税,茶商所经过的州县都征收重税,稍有不顺,乃凭借权势,抢掠车船,使它装载的茶叶露积雨中,这种恶作剧的举动迫使人们转而从事走私贸易。前已指出,武宗和宣宗时,曾一再通过法令,严厉惩罚私茶商贩。还对“庐、寿、淮南(茶),皆加半税”,如此双管齐下,使“天下税茶,增倍贞元”。【158】即是说。唐末宣、懿之际,全国茶税岁收近百万贯了。【159】
唐代各地征收茶税的具体情况,现存资料极少,时间又前后参差。饶州浮梁县,宪宗元和时,“每岁出茶七百万驮,税十五万余贯”。【160】剑南道税茶,文宗太和时,由使司自理,“每年出钱四万贯送省”。【161】常州税茶,文宗开成时,曾由盐铁场改归州县征收,“比类盐铁场院正额无数,加数倍已上”,【162】于是,便将此数作为茶税正额。唐代,诸道州府都置茶盐店收税,茶商携茶住店,每斤要收塌地钱,所经关口也要收关税,【163】如泗口税场,“茶、盐、绫绢一物以上并税”。【164】文宗以后,全国诸州县山泽矿冶税收“不过七万余缗,不能当一县之茶税”。【165】由此可见,各地茶税的收入很不少。
五代十国时期,同样存在茶税。苏辙说:“五代之际,孟氏窃据蜀土,国用偏狭,始有榷茶之法”。【166】这是说的后蜀税茶。
注释:
【131】《旧唐书》卷49《食货志》,又卷12《德宗纪》, 《新唐书》卷9《德宗纪》均作建中三年(782年)九月,《新纪》并称之为“初税……茶”。
【132】参看《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7《茶法杂录》,嘉祐四年(1059年)二月诏 ,“自唐建中.始有茶禁,上下规利,垂二百年”。
【133】《旧唐书》卷49《食货志》;《唐会要》卷84《杂税》,又卷87《转运盐铁》;《册府元龟》卷493《山泽》; 《资治通鉴)卷234文同。但曾巩《元丰类藁》卷49《茶》,“唐正元初,赵赞兴茶税,而张滂继之,什取其一。”夏竦《文庄集》卷l5《平筦榷奏》,也记有不同说法。
【134】《事物纪原》卷1《榷茶》:“起于唐建中贞元之间,……一云,正元八年.张滂奏收茶税。……一云穆宗时,王涯始榷茶。”记一事,并列三说,作者并无定
【135】《宋史》卷293《王禹偶传》文同。
【136】《唐大诏令集》卷5《奉天改兴元元年赦》;《册府元龟》卷89《赦宥》;《旧唐书》卷12
【137】《文献通考》卷18《征榷》文同,参看《旧唐书》卷123《王绍传》。
【138】《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6祥符九年(1016年)二月庚辰条。
【139】《唐会要》卷84贞元九年之后,“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同书卷87,贞元九年,“是岁得缗四十一万。”《陆宣公集》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五条.“近者有司奏请税茶,岁约得五十万贯一
【140】《旧唐书》卷173《李珏传》。另外,《册府元龟》卷493《山泽》记王播奏疏,称为“榷茶”。
【141】《汉书》卷6《武帝纪》。
【142】《旧唐书》卷173《李珏传》。另外,《册府元龟》卷493《山泽》记王播奏疏,称为“榷茶”。
【143】《宋会要辑稿·食货》卷30之7《茶法杂录》,嘉祐四年(1059年)二月诏;《欧阳文忠公全集》卷s6《通商茶法诏》。
【144】《庆元条法事类》卷28《榷货门·榷货总数》。
【145】《唐会要》卷87《转运盐铁》,又卷84《杂税》;《旧唐书》卷49《食货志》。
【146】《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47】《全唐文》卷455程异《请勒停置茶盐店》;《旧唐书》卷48作元和十二年;《册府元龟》卷483、《唐会要》卷88均作元和十三年三月奏。
【148】《旧唐书》卷16《穆宗纪》;《册府元龟》卷484。
【149】《唐大诏令集》卷54《长庆元年正月南郊改元赦》;《全唐文》卷66《南郊改元德音》。
【150】《新唐书》卷54《食货志》;《旧唐书》卷173《李珏传》。
【151】《旧唐书》卷169《郑注传》。参看《旧唐书》卷172《令狐楚传》。
【152】《全唐文》卷69《授王涯充诸道榷茶使制》;《册府元龟》卷510《重敛》,又《交结》;《旧唐书》卷”下《文宗纪》.又卷169《王涯传》。
【153】《唐会要》卷87《盐铁转运总叙》:《旧唐书》卷49《食货志》。
【154】《全唐文》卷541令狐楚《请罢榷茶使奏》;《旧唐书》卷49《食货志》,又卷172《令狐楚传》;《册府元龟》卷494《山泽》。
【155】《册府元龟》卷501《重敛》。
【156】《全唐文》卷541令狐楚《请罢榷茶使奏》;《旧唐书》卷49《食货志》,又卷172《令狐楚传》;《册府元龟》卷494《山泽》。
【157】《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58】《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59】按,《新唐书》卷52《食货志》,“宣宗既复河湟,天下两税,榷酒、茶、盐、钱岁人九百二十二万缗。”其中茶税收人多少,我们无从知道。《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11《茶法杂录》,记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君臣议论茶法时,王安石说,榷茶获得太少.吴充说:“仁宗朝茶法极弊时,岁犹得九十万余贯,亦不为少。”宋代茶税收入少时,犹有如此巨额,唐代茶税比宋代少,最多时,亦不能过此数。
【160】《元和郡县图志》卷28《江南道》。
【161】《旧唐书》卷187下《庚敬休传》;《册府元龟》卷504《关市》。
【162】《册府元龟》卷494《山泽》。
【163】《唐会要》卷84《杂税》。
【164】《唐会要》卷84《杂税》。
【165】《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6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6元祐元年(1086年)二月癸未;《栾城集》卷36《论蜀茶五害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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