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茶史(明清)
发布时间:2013-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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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茶业
明清时期,最突出的特点,是茶书的增多。一些具有远见卓识的守土官吏,认识到“牧民之职,兴利除害而已。害不除,则民难以安枕,利不兴,则又无以资生。”虽他们是从维护封建统治阶段的利益出发,但在客观上起到了发展茶业生产的作用。明·何彬然仿陆羽《茶经》之例,著《茶约》一卷,明·王启茂著《茶铛》一卷,清·瞿文灿著《种茶炙焙法》,宗景藩著《种茶说十条》、龙赓言著《劝农小识》、王庭桢著《树桑植茶说》、曹南英著《制茶条议》等,皆对茶树的生境、载焙、采摘、制造等方面,详述备至。茶书的增多,标志着我国茶业生产科技有了重大的发展。由于商品经济的繁荣,人们迫切需要掌握茶业生产技术,用以谋生致富。一些具有实用价值的茶书,不断公诸于世,对于传播茶业生产科技,提高劳动人民的文化素质,指导茶叶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元代,光国军所属的通山、大冶、阳新等,俱产茶。元盛时,“兴国及通山产茶之所,有园户、商户。以茶株纳税,每十引为一据,据纳中统钞一百二十五两,其所用袋装茶引纸,俱以江州请用,关防装袋打角,仍运司领给,由富池口批验称盘,然后出江发卖。”是兴国元时产茶之证。
明季,政府对茶业生产十分重视。太祖谓参政张昶日:“茶之所产,多在江西、湖广、所以前朝茶运司,在江州专任茶课,尔差官分投前去,各府州踏勘,且数起科作额,以资国用。”《明史·食货志》载,产茶之所,湖北以弄昌为首,惟兴国最著。崇阳县西南“龙泉山产茶,味甘美,号龙泉茶。”兴国(今阳新)大坡山产茶”,号坡山凤髓。《群芳谱》云:“太和山(今武当山)出骞林茶,初泡极苦涩,至三四泡,清香特异,人以为茶宝。”《明一统志》“谓骞林叶,太和山出。”《均州志》云:“木之异者,有骞林树,芽茁如阳羡,能涤烦热,道流所珍。”武当山中官陈善于弘治二年(1489年),复贡骞林叶茶,供明王朝宗室享用。阳新县,桃花尖山出茶,号桃花绝品。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兴国州,“贡茶芽六十斤”。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讲究茶廛,“每茶一窠,初采茶芽二两五钱,中采二两,末采一两三钱,其焙干五两重。”嘉靖年间,兴国除陈折抽茶课外,岁贡茶芽六十斤,则务虽废,而其制犹存也。嘉鱼南阳山产茶。明·李教有“殷勤烧茶夜煎茶”之句。江夏县九峰寺狮子崖产茶。明末“废去茶园大半,至今每岁不下提余。”荆州海会寺产茶。建始产茶,明·正德六年(1511年),“产茶一千九百一十斤七两。”利川县忠路雾洞坡,土人遍种茶树,经久耐泡,清香持久,谓之雾洞茶。
清代初期,政府只“教树桑柘。为衙茶茗。”茶业生产,裹足不前。至清晚期,一些具有深谋远虑的政界首脑,认识到“生齿繁而遗利少,若持农业一端,断难养瞻,以后日困日促,有何底止。”为此,湖广总督张之洞等人,从治国安帮的角度出发,兴利除弊,进行茶业改良,兴办机器制茶,开拓茶叶销路,劝民广植茶树,促进了茶业生产的发展。
清朝时期,各地植茶已相当普遍。有的地区以茶为业,赖以为生。蒲圻之茗山茶。康熙年间,“有山西估客购茶邑西芙蓉山,峒人迎之,代收茶,取行佣,估客收茶义宁州,因进峒,教发红茶做法,茶只一种,大红雨前为头茶,名乌龙肄。生者为子茶,复末为禾花,又日荷花,最后为秋露。红茶以蒸晒,乘热复以布,色变红,再晒不过火。黑茶则晒而复蒸,蒸而复晒。亦有炒热者,可作清茶。”乾隆年间,蒲圻“细民女红,自县南以西,崇山峻岭,挖山采葛,树桑培茶”,衣食丰足。嘉庆年间,山民多种茶,藉以资生。宜统二年,由劝业道开办茶叶讲习所,授以茶树栽培、采摘、制造之法。由于出茶甚饶,年额茶税银四十两,居全省第二位。至清末,羊楼峒所产的茶叶品种有:物华、桦华、精华、月华、春华、天华、天专馨、夺魁、赛春、一品、谷芽、谷蕊、仙掌、如栀、永芳、宝蕙、二五、龙须、凤尾、奇峰、乌龙、华宝、惠兰等二十四种之多。
崇阳县城西四十里鲁溪崖产茶。县西七十里龙窖山产龙渊茶。《崇阳县志》云:“今四山俱种茶,山民藉以为业。往年山西商人购茶于蒲圻之差别楼峒,延及邑西沙坪,其制采楼叶,入锅火焙,置布袋中,揉成再搂者,入甑蒸软,取梢细叶,洒面压作砖,竹箱贮这,贩往西北口外,名黑茶。道光季年岁,商履集采细叶,曝日中揉之,不用火焙,阴雨则以炭焙干,收时碎成末,贮以枫柳木作箱,贮内裹薄锡,住外洋卖之,名红茶”。同治二年(1863年),“沙俄商人巴提耶夫,来汉经营茶叶,为减少中间环节,牟取暴利,前往崇阳大沙坪、蒲圻羊楼洞等地,开设茶庄,利用毛茶,制成茶砖出口。”年额茶税银二十五两。
武昌县南一百四十里,黄龙山,“山顶常年云雾,产云雾茶及佳。”“茶之属者,邑人多种于隙地,隔年播种茶子数十棵,至次年倾生,烈日用树枝遮之,三年便可采,有雨前、明前、雀舌诸名。土人为嫩为贵,故味清香而不腴。”
大冶县“之茗同产茶”。《大冶志》云:“茶出天台、汪家崖、吴家岭诸山”。
江夏县东南六十里有灵泉山,其顶平旷,云雾缭绕,产“云雾苛”。
通山县城南九十里三界尖,旧产云雾茶,人贡。清末时,“蔸茶不生”。年额茶税银八十五两,甲于全省。
嘉鱼县“之阴山产茶”。年额茶税银二十两。
咸宁县,乡民多植茶,“每年清明、谷雨季节,茶芽初发,乡间况事红茶,摘茶、踩茶、焙茶,民无暇刻。”年额茶税银三十五两,居全省第二位。
五峰县,“邑属水[氵尽]、石梁、白溢等处,值产茶。每于三月,有茶之家,妇女大小,俱出采茶。清明节采者,为雨前细茶,谷雨节采者,为谷雨细茶,并有白毛尖,萌勾亦日茸勾等名,其余为粗茶。”顾彩去:“王峰渚山产茶,利最薄,统名峒茶。上品者,每斤钱一贯,中品者,楚省之所通用,亦日汀潭茶。故茶客来往无虚日,茶客至,官给衣食,以客礼待,去则给引。”顾彩在《采茶歌》中,对五峰土家人春日采茶以及茶农在容美土司的残酷压榨下,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描述得淋漓尽致。
远安县,“茶以鹿苑为绝品,每赖所产,不足一斤。”鹿苑,乃远安县西鹿溪山寺因名。“鹿苑茶不及凤山茶著名,然凤山亦无茶,外间所卖才,皆出董家坂、马家坂等处。以地近凤山故名。”凤山即鸣凤山。按:陆羽《茶经》云:茶出山南者,以峡州为上,生远安山谷,盖指此茶而言之。
利川县南一百三十里有乌通山,“里人种茶其上,号乌通茶。”忠路乌洞坡,土人遍种茶树,其叶清香,迥异他处,名乌洞茶。”
鹤峰县,“神仙园、陶溪二处,茶为上品,州惟茶利最溥。”《鹤峰州志》云:“容美贡茶”。“茶树遍地生殖,惟州署后数株所产最佳,味亦清腴,取井水烹服,驱火除瘴,散气止并解一切杂症,现生产极饶。咸丰甲寅年(1854年),州人高炳文之同众共议,清示设栈,多方经营,由是远客鳞集,城乡有食其利者,而财源渐开矣。”自丙子年(1876年),广商林宸来州,采办红茶,泰和合谦慎安两号设茶庄本城五里坪,办运红休,载至汉口,兑易洋人,称为高品。”
建始县邑民多种茶。年额茶税银六两七钱。
黄梅县西北紫云山,其顶平旷,有僧人植茶,号紫云茶。
圻水县,“斗方山及人家诸畏圃皆出茶。”
由此述可见,通称产茶。故《清一统志》云:武昌府、宜昌府、施南府皆土贡茶。襄阳府土贡骞林叶茶。
再从湖北茶课来看,额行茶二百四十八引,系咸宁、嘉鱼、蒲圻、崇阳、通城、兴国、通山七县,请领所有茶引,向种茶户经纪坐销二百三十三引。建始县经行销十八引,每引额征纸价银三厘三毫,坐销者征税银一两,行销者税银二钱五分,课银一钱二分五厘,其额征税银二百三十四两五钱,课银二两二钱五分。行茶到关,仍行报税,又均州、荆州、钟祥县本地铺户肩贩小篓、搂茶,每引报税银一厘八毫名落地税。尽收尽解。乾隆八年,(1743年),以四川建始县改隶湖北施南府,旧行茶十八引,随带湖北,每引征税银二钱五分,课银一钱二分五厘,共六两七钱五分。十三年(1748年),议准湖北建始县茶引,由本县截角给商。在本地行销至行过残引,由商呈缴申司送部。”这些历史载,皆可证湖北产茶之饶,已成为我国主要产茶地区之一。
从湖北历史上看,溯自神农氏部落发现茶并利用茶以来,由于朝代之兴废,人事之代谢,历朝历史代政府,均制有各自的茶业政策,保护茶树资源,发展茶业生产,或张或驰,或得或失,左右着茶业生产的兴衰。荆楚先民,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不断总结生产经验,逐渐由单纯利用自然经济,进而发展为生产经济,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