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56号 关于批准对建德苞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05 00:00:00

【颁布日期】2008-05-08
【实施日期】2008-05-08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56号 关于批准对建德苞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008]第56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建德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建德苞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建德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建德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函》(建政函[2007]9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更楼街道、下涯镇、杨村桥镇、乾潭镇、梅城镇、三都镇、大洋镇等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与苗木。
  品种选用鸠坑适制良种。苗木质量要求按gb 11767执行。
  (二)产地环境条件。
  空气、水质、环境按ny 5020执行。土壤ph值4.0至5.5,活性钙含量低于0.2%,土层深度80cm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1.0%,地下水位在离地表100cm以下。茶园地面坡度应在25?以下。做好排蓄水系统等其他生态建设。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无性繁殖。
  2. 种植:秋季和春季种植。单行条植或双行条植:单行条植行幅150cm,丛距30cm,每丛定植2株,每公顷基本苗4万至5万株; 双行条植:行幅150cm,小行距30cm至40cm,丛距30cm,每丛定植2株,茶丛交错排列,每公顷基本苗8万至9万株。
  3. 土壤管理:每2年检测一次土壤肥力,改良一次土壤。春耕,深度10cm左右;秋耕,深度20至25cm,结合施入以有机肥为主的基肥。采用地表覆盖等措施提高茶园的保土蓄水能力,并抑制杂草生长。
  4. 茶树修剪:幼树进行三次定型修剪,生产树修剪则在头轮茶结束后及时进行。
  5. 采摘处理:采摘期为春季。根据质量要求,鲜叶标准为一芽一叶初展至一芽二叶开展。禁止捋采和抓采,保持鲜叶芽叶完整、新鲜、匀净,不夹带杂质。不得采鱼叶、蒂头、雨水叶、病虫叶、破损叶、紫色叶。
  6.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加工工艺。
  分为杀青、揉捻、理条、整形、提香5道工序。杀青锅温120℃至140℃,锅温降到90℃至100℃时杀青叶不起锅开始揉捻;原锅中理条,温度控制在80至100℃;整形时锅温50℃至65℃,出锅摊凉后提香;提香时,锅温加至80℃,茶叶整体受热后,提升锅温至110℃闻之有浓厚茶香味即可出锅。上述全部工序均可以机械替代。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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