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5 00:00:00

【颁布日期】2007-02-15
【实施日期】2007-02-1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未来几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确保《纲要》顺利实施,全面完成《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对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的目标至关重要。为切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突出主要目标和任务。围绕《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主要从规划、指标、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进行落实,明确责任主体。
  (二)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和涉及公共利益职责范围内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三)落实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职责,将《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
  二、责任主体及工作分工
  根据上述原则,明确落实《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重点工程、发展任务和改革任务。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必须确保完成。
  1、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20%左右。(市经贸委牵头)
  完成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市国土局牵头)
  完成省下达的cod减排18.3%、so2减排15.6%指标。(市环保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左右。(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90%以上。(市卫生局牵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5%以上。(市卫生局牵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三大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市建设局牵头)
  森林覆盖率达到20%。(市农林局牵头)
  2、建立约束性指标公报制度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和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情况。(市国土局、发改委、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和各县(市、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情况。(市经贸委、发改委、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和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市环保局、发改委、统计局负责)
  3、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县(市、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市人事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二)重大工程
  对《纲要》提出的重大工程,市发改委要做好规划编制和统筹协调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分类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配合,协力推进。
  1、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工程。主要构建和完善综合快速交通网,建成一批港站枢纽,提升对外通达能力。
  重点实施宁通高速公路扬州段改造工程、江海高速扬泰段新建工程,力争完成京沪高速公路淮安至江都段扩容工程。“十一五”期内升级改造国省干线公路202公里,新建和改造地方干线公路24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2600公里,建成安大路,形成市域快速环路。(市交通局牵头)
  全力争取淮扬镇铁路、京沪高速南延及过江通道、宁扬城际轨道交通、苏中机场等项目立项建设。(市发改委牵头)
  统筹长江和内河港口发展,加快扬州港“一港两区”建设,新建或改造长江万吨级以上泊位7座以上,到2010年吞吐量达到5000万吨以上。完成京杭运河“三改二”工程,实施高东线“五改三”工程和京杭运河邵伯、施桥三线船闸工程,加快建设高邮、宝应等沿运港口枢纽。(市交通局牵头)
  2、能源建设和保障工程。主要续建和规划新建一批电源点,完善电网改造,提高能源供给能力。规划建设扬州二电厂三期工程、高邮秸杆发电项目,做好扬州第三电厂、江都燃气电厂等燃气电厂项目前期工作。建立能源运输绿色通道和煤炭储运基地,完善沿江沿河区域输变电体系,“十一五”期间扬州电网共增加220kv变电容量180万千伏安,110kv变电容量200万千伏安,新建500kv线路80公里,220kv线路400公里,110kv线路500公里。(市发改委、经贸委、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水资源供给和水利防洪工程。主要改善水资源供给条件,提升流域防洪、城市防洪能力,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
  加强淮河流域治理,启动新民滩、邵伯湖切滩、金湾河拓浚工程,力争完成高邮运河西堤及湖西大堤加固工程,提高淮河入江水道安全行洪保障能力。(市水利局牵头)
  继续实施长江干流防洪及河势控制工程,加固长江堤防扬州临城段、京杭运河河口段、胥浦河闸下段等险工患段,改建治理穿堤涵闸65座,分步实施镇扬河段三期整治、扬中河段二期整治工程,使长江干流安全防御1954年型洪水,扬州城市防洪圈及沿江开发区岸段提高到100年一遇水位加抗10级风浪标准。(市水利局牵头)
  加快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建设,完善骨干调水供水网络。(市水利局牵头)
  加快构建城市防洪体系,实施京杭运河城区段东堤加固、城北分框工程、城西排水调向工程和三湾南古运河堤防加固工程,综合整治扬州城区沙施河、七里河、新城河、赵家支沟等主要河道,加快乌塔沟、仪扬河节制闸和瓜洲泵站建设和改造,提升城市防洪能力,2010年扬州城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市水利局牵头)
  加快大中型灌区改造与节水步伐,积极推进农村碧水工程建设。加强区域治理,全面完成月塘水库以及5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里下河、宝应湖洼地治理工程和通南地区、丘陵地区水源建设工程。(市水利局牵头)
  4、城镇功能提升工程。主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的集聚、辐射和带动功能。包括“数字城市”建设、城市道路改造和河道整治、燃气、集中供热、古城保护和改造、房地产开发、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居住示范点建设等。(市信息办、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现代农业推进工程。主要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出效率,增强农业的综合服务功能。
  积极实施“沃土工程”、沿运与通南灌区改造、丘陵山区水源建设等工程,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十一五”期间改造中低产田55万亩。(市农林局、水利局、农业开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推广麦套稻、机插秧为主的稻作轻简栽培技术,基本告别手插秧。到201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市农机局牵头)
  重点建设好宝应湖有机农业开发区、高邮鸭产业园、江都万亩高效苗木花卉产业园、邗江万亩蔬菜产业园、仪征经济林果示范园等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立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先导基地。到2010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覆盖面达80%左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达到250个,创立“高邮鸭”等优质农产品集体品牌4-5个,创立“双兔”、“馋神”驰名商标1-2个,创立“红太阳”等省著名商标10个。(市农林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抓好优质稻米、专用面粉、优质油菜、高邮鸭、扬州鹅、宝应荷藕、仪征茶叶等农产品的深度开发和产业化。(市发改委牵头)
  6、现代制造业振兴工程。
  重点发展石油化工(到2010年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汽车及零部件(到2010年全市汽车整车产销量力争达到30万辆,汽车工业销售收入达到450亿元以上)、电子信息(到2010年总产值达到250亿元以上)、化纤纺织(到2010年总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电工电缆(到2010年总产值达到600亿元以上)、金属板材加工设备制造(到2010年总产值达到260亿元以上)、医药及医疗器械(到2010年总产值达到80亿元以上)、船舶制造(到2010年各类船舶生产能力达到340万吨,造船量300万吨,实现产值130亿元)等八大产业。(市经贸委牵头)
  重点培育壮大以太阳能光伏产业和半导体照明等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以光电显示设备、高性能电子元器件、光通讯光纤电缆为主导的电子信息产业,以汽车关键零部件、数控锻压机床等为主导的机电一体化产业,以微电子材料、光电子材料、敏感材料、新一代纺织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三药”及医疗器械和环保领域的一批高科技产品为代表的新兴高技术产业。(市科技局牵头)
  重点发展扬州玉器、漆器、珠宝等地方工艺产业、日化旅游用品、玩具、箱包鞋产业。到2010年全市传统特色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300亿元。(市经贸委牵头)
  7、现代商贸物流工程。主要构建区域物流平台,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布局,提升中心城市物流集散能力。
  建成以集装箱物流和保税物流为主的扬州港物流基地、以铁公水转运为主的扬州火车货运站物流基地和以石油中转储运为主的仪征石化物流等现代物流基地。(市发改委牵头)
  继续打造文昌商业中心,加快构建京华城中城、广陵新城、蜀岗和瓜洲等商业副中心。培植发展文昌中路精品服饰、盐阜路美术工艺、四望亭路休闲美食、毓贤街民俗风情、国庆路老字号等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市商贸局牵头)
  推进专业市场带建设,建成五亭龙国际玩具城、国际珠宝城、高力汽配城、金盛国际家居等一批现代大型批发市场,扩建做大扬州商城、联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曲江商品城。(市商贸局牵头)
  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农村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四大连锁经营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商贸服务业健康稳定发展。(市商贸局、供销社、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文化大市建设工程。主要加快教育、文化、旅游等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升城市以文化为核心的软竞争力。
  加快文化博览城建设,继续开辟一批专业馆所,大力发展文化博览产业。(市文化局牵头)
  建成扬州文化艺术中心、职工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一批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办好全市少儿艺术节、老年艺术节、社区艺术节和农民艺术节,不断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市文化局、妇联、团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五”期间各县(市、区)均建成省级群众文化工作先进县(市、区),市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市图书馆基本建成数字化图书馆,市、县、乡三级图书馆藏书量达到人均0.7册,社区公益文化活动用房建筑面积达到人均0.04平方米。(市文化局牵头)
  加快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完成城区数字电视整体平移,2010年全市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80%。(市广播电视局负责)
  推进档案方志事业发展,做好并完成全市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市和各县(市、区)档案馆馆库建设全面达标,市档案馆初步建成数字化档案馆。(市档案局负责)
  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全民健身体系,以社区为重点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适时启动体育公园二期、东区体育中心等工程建设,鼓励各类单位有序开放体育活动场所。(市体育局、广陵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力争“十一五”期间开通古运河游览线,建成瘦西湖新区。(市旅游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生态市建设工程。
  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确保“十一五”期间我市建成国家生态市,所有县级市创成环保模范城市,80%的乡镇基本建成环境优美乡镇,全市80%的村庄建成生态村(小康村)。(市环保局牵头)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六圩(开发区)、汤汪、仪征、江都、高邮、宝应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善管网配套工程。(市环保局、建设局、仪征市、江都市、高邮市、宝应县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重点区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完成南水北调新通扬运河、北澄子河单元治污工程,完善瘦西湖“活水工程”,改善漕河、新城河等城乡河道水环境质量。严格入江入河排污口管理,逐步实施主要河道两岸截污整改工程,推进城区工业“退二进三”、“退城进园”,加快扬州农药厂、磷肥厂等沿河化工企业的整治搬迁。到2010年,全市氨氮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5%,cod排放强度小于3.4千克/万元gdp,主要河流、湖泊水体水质均达到规划功能标准,国省市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85%,地面水水质达标率达65%以上。(市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搬迁扬州水泥厂、焦化厂,提高各工业企业粉尘治理效果,减少粉尘排放量。提高大型化工企业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水平,完善仪征福昌、江都长青集团危废处置系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到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6%,颗粒物排放总量削减5%。(市环保局、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赵庄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建成市区5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厂1座,完成江都垃圾处理厂搬迁工程。推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60%。逐步淘汰各类塑料包装物、方便袋,消除白色污染。加大船舶垃圾收集处置力度,严防船舶固体废物污染长江和内河水体。健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管理体系,建成扬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确保国家规定的五类医疗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市环保局、建设局、江都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每年全市环保投入占gdp比重保持在2%以上。(市环保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公共卫生与安全体系建设工程。主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构建社会安全网,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
  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成苏北人民医院改造工程、市妇幼保健院门、急诊楼和病房楼的建设、市中医院病房楼建设及扩建工程、南方协和医院建设、市传染病医院搬迁扩建工程、市急救中心建设工程,完成县(市、区)人民医院及传染病规范化病区改造。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增强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到2010年,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4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每万人拥有医护人员数达到25人以上,每万人拥有病床数达到25张以上。(市卫生局牵头)
  加强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到201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50%左右。(市卫生局牵头)
  着力健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逐步加强消防力量和装备建设,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全社会防御火灾能力。(市消防支队牵头)
  建设扬州气象防灾减灾监测、预报、服务中心和扬州生态气象服务中心。(市气象局牵头)
  完善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立群测群防机制。全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前兆观测达到每千平方公里1.5台项以上。(市地震局牵头)
  完善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应急联动体系,切实提高安监装备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市安监局牵头)
  (三)主要发展任务
  《纲要》提出的主要发展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如期完成。
  1、推进经济跨越发展
  (1)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十一五”期间全市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2010年全市列统工业产值达到3500亿元以上。(市经贸委牵头)
  推进支柱产业集群化发展,培植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3%左右,提升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市经贸委、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到2010年争取销售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60家,过5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过百亿元的企业达到3家,拥有国家、省、市名牌产品数分别达到20个、100个和400个,拥有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数分别达到10个、100个和400个。(市经贸委、质监局、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提高企业的生产自动化、产品数字化、管理网络化以及商务电子化水平,加强系统集成。(市经贸委牵头)
  加快发展建筑业。“十一五”期间培植产值超百亿元企业1-2个,超50亿元企业3-4个。(市建设局牵头)
  (2)加快发展服务业
  201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在2005年基础上实现倍增。(市发改委牵头)
  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枢纽建设,建立现代物流运输与物流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物流支撑服务体系。(市发改委牵头)
  发展现代旅游业。2010年实现旅游接待人次1700万,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60亿元。(市旅游局、商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商贸流通业。以打造现代商贸中心城市为目标,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商业网点,优化商贸发展业态,构筑城区现代商圈和城郊市场集聚区。(市商贸局牵头)
  发展信息服务业。2010年全市信息服务业销售收入达到110亿元,软件业及信息内容服务业销售收入争取达到40亿元。(市信息办牵头)
  发展创意产业。规划建设新城西区工业设计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创办工业设计节等各类创意节庆载体,整合发展漆器、玉器、玩具等创意产业和以游戏软件、数字内容软件等为主的数字产业。(市文化局、新城西区、经贸委、信息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现代房地产业。放大“联合国人居奖”的城市品牌优势,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保持房地产业稳步健康发展。优化房地产供应体系,形成层次多样、比例合理的房屋供应结构。培育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积极发展物业管理,稳步提高物业管理覆盖面。(市房产局牵头)
  发展金融服务业。着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存贷比,降低不良贷款率,增强金融服务经济的能力。(市银监分局、人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商务服务业。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的会展、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商务中介企业,加快构建种类齐全、分布合理、运作规范、接轨国际的现代商务服务业体系。(市发改委牵头)
  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快建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现代社区服务发展机制,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创办服务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市民政局牵头)
  (3)加快建设现代高效农业
  推进农业结构集约式调整。2010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左右,油菜种植面积稳定在80万亩左右,花卉苗木生产面积扩大到20万亩以上,经济林果面积20万亩左右,特种家禽、山羊和奶牛饲养量分别达到1.3亿只、150万头和1万头,水产养殖面积发展到110万亩,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35万亩左右。(市农林局牵头)
  实施农业“三品三创”工程。以品种创新为基础,品质创优为保证,品牌创响为带动,进一步培育农业特色,壮大规模,提高农业竞争力。(市农林局牵头)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2010年全市规模龙头企业达到250家左右、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500个左右。(市发改委、农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业。2010年,全市开发建设建成森林公园、生态农庄、农(渔)家乐等以田园风光为主,寓休闲、健身、教育于一体的生态观光农业基地50个以上。(市农林局牵头)
  加大农业扶持力度,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投入、社会资本投入和农民投入相结合、城乡统筹的农业投入新机制。(市农工办牵头)
  2、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加快形成1个中心城市组团(扬州、江都、仪征),2个中等城市(高邮、宝应)和大仪、公道、邵伯、大桥、小纪、范水、曹甸、射阳湖、三垛、菱塘、临泽等一批重点中心镇组成的城镇体系。加快扬州中心城市发展,到2010年扬州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以上,人口达到80万人以上。(市建设局、规划局、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中心城市
  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高起点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完善工作,加强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市建设局牵头)
  推进古城保护与复兴。加强古城历史街区、城市建筑风貌、人文景观、名园古宅和非物质形态文化的保护。(市建设局牵头)
  创新城市管理和发展机制。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网络。(市城管局牵头)
  (3)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力提高农民收入,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000元。(市农工办牵头)
  加快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和建设。加快推进市域规划全覆盖,实施新农村居住示范点工程和“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市建设局牵头)
  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有线电视入户、远程教育进村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农户”创建工作,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力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农民技术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双千双万”活动。(市农工办、广电局、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农村人口城镇化。“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万人以上。(市建设局、劳动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农村扶贫力度。全面完成第二轮三年“帮村扶户”的各项目标任务,继续开展2008-2010年新一轮农村扶贫活动。(市农工办牵头)
  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配套改革。(市农工办、人事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信息网建设。2010年全市因特网用户数达到60万户,政府部门网站建成率达到100%。(市信息办牵头)
  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强势推进沿江开发。深化完善沿江开发规划,统筹沿江产业、城镇、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市发改委牵头)
  (2)大力推进沿河地区开发。2010年,使沿河地区达到工业化中后期水平。(市发改委牵头)
  (3)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坚持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并举,提升县域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市经贸委、农工办、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空间功能区划。将全市空间区域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四类主体功能区进行区划。(市发改委牵头)
  4、加强科技和教育创新
  (1)推进科技创新
  推进科技创新重点跨越。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原则,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市科技局牵头)
  构建技术创新体系。2010年全市新建成市级以上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个。(市科技局牵头)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组织和吸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进入高新区从事技术创新活动,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和创业基地。(市科技局牵头)
  大力培育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加快培育科技中介服务市场,建立一批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局牵头)
  加大科技投入力度。2010年,全市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以上,市、县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经费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2.5%、2.0%以上。(市科技局牵头)
  (2)推进教育现代化
  2010年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市教育局牵头)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2010年在省实验小学和市素质教育先进学校学习的学生达到70%以上,在省示范初中学习的学生达80%以上,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0%以上,残疾儿童、残疾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97%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达到90%以上,到2010年全市8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省三星级以上标准。(市教育局牵头)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重点加快扬子津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提升地方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到2010年全市建成8-10所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和2-3所高级技工学校,做强机电一体化、电工电子、汽车制造、化工、烹饪等一批骨干和特色专业,建成4个国家级、10个省级公共实训基地,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6万人左右,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10万人左右,把扬州建成为全国特色服务业和长三角现代制造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市教育局、国资委、劳动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以学科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市属高校资源配置,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市教工委牵头)
  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和调整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多渠道教育投入机制。(市教育局牵头)
  (3)优化人力资源开发
  201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42.6万左右,建成规模为10万人左右的基本能够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所需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为1万人左右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及政府公共管理人才队伍。(市人事局牵头)
  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市人事局牵头)
  5、进一步扩大开放
  (1)提升园区发展水平
  促进开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扬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制造、电子、高端纺织产业;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石化物流产业;邗江工业园重点发展金属板材加工设备、生物医药、服装产业;广陵产业园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电子、机械、食品加工产业;江阳工业园重点发展机电、轻纺产业;江都开发区重点发展机械冶金、汽车及零部件、船舶、精细化工产业;高邮开发区重点发展机电、医药化工、电线电缆产业;宝应开发区重点发展电线电缆、电工电器、机械制造、药品产业;仪征开发区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高新技术、船舶制造等产业。(各开发园区负责)
  加强开发园区管理体制创新。鼓励各开发园区创新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能力。(市外经贸局牵头)
  (2)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十一五”期间,注册外资实际到帐累计60亿美元。拓展利用外资领域,突出招商引资重点,探索利用外资新途径。(市外经贸局牵头)
  (3)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和对外经营
  2010年,全市实现自营出口38亿美元。优化外贸结构,强化出口企业能力建设,加快“走出去”步伐。(市外经贸局牵头)
  (4)加强区域合作
  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推进南京都市圈建设,促进与中西部地区合作与交流。(市发改委牵头)
  6、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构建节约型社会。2010年全市灌溉水渠系利用系数由0.5提高到0.6,污水回收利用率达50%,一般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8%,全市万元gdp水耗降到250吨,生活供水保证率达到98%以上,全市基本农田稳定在420万亩,五年复垦开发整理土地面积30万亩,新增耕地8万亩以上,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2万亩左右,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4%。(市发改委、经贸委、国土局、水利局、建设局、环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强生态规划和建设,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声环境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市环保局牵头)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型工业建设。“十一五”期末全市列统企业清洁生产审计率达20%,20%以上规模化企业按iso14000标准管理。加快构建生态工业园区,促进企业间的循环,争取到2010年扬州经济开发区、扬州化学工业园建成循环经济园区。(市经贸委、环保局、扬州经济开发区、扬州化学工业园、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循环型农业建设。加快沿江、沿河和丘陵地区三大循环农业区域建设,构建农、林、牧、渔等产业的循环生态链。(市农工办、环保局、水利局、农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循环型社会建设。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和影响企业、居民和政府等主体的行为。(市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财政局、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1)构建就业促进体系
  积极鼓励创业,努力扩大就业,“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3万个以上。(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大力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实施“两后双百”工程,确保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100%接受职业技能培训,适龄人员100%推荐就业。(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成建制、全覆盖”的要求,推进城镇养老保险扩面续保工作,实现各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筑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以补充医疗保险、单位医疗补助、职工医疗互助和社会医疗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整合政府、社会资源,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加快建立完善包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灾害救助等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市民政局牵头)
  (3)完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
  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要形式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资监督机制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进一步调整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加大财政向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等方面倾斜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年提高最低工资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困难人群的生活补贴。加强收入监管和税收征管力度,依法调节过高收入。(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发展文化事业。大力发展群众文化,加强文物文博资源的挖掘保护和整合利用,加大非物质形态的文化产品开发,继续实施历史文化名城解读工程,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市文化局牵头)
  发展卫生事业。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执法和卫生信息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市卫生局牵头)
  (5)加快发展人口事业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重点控制农村地区的人口出生率。加强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加强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利。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和劳动保护。依法保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兴建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各类无障碍设施。(市妇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人口流动管理。以优化人口分布、开展人口信息预报、实施人口安全监测为重点,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建立标准化的信息体系,为社会经济的重大决策提供人口依据。(市公安局、人口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强城乡居民社区建设,改善和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实施放心食品、药品工程,落实以货币补贴为主的各项房改政策,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居民购房能力。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住宅,到2010年生态小区覆盖率达50%以上。(市药监局、房产局、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全面实施《法治扬州建设纲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市司法局牵头)
  (8)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现代市民教育工程”和“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建成江苏省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扬州);大力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市文明办牵头)
  (9)加强廉政建设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行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监察局牵头)
  (10)建立健全社会安全体系
  推进平安扬州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信访接待网络,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大调处”工作机制。建立以110报警服务台为基础的城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市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每年下降2.5%以上。(市安监局负责)
  建立健全公共危机应急救援体系。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改善应急救援条件,逐步建立严密、快捷、高效的公共安全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城市公共危机应急防护能力。(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气象局、地震局、人防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主要改革任务
  《纲要》中提出的改革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市发改委要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要求,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1、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市编办、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并规范核准制和备案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建立有效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市发改委牵头)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对应的原则,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市财政局牵头)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现有事业单位按照不同的社会功能进行科学分类,实施分类改革。(市人事局牵头)
  2、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布局调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市国资委、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到2010年全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5家以上,培育后备上市公司20家以上,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募集资金8亿元以上。(市发改委牵头)
  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和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政会分开”原则,改革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加快建立与我市产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特点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按照“依法、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推进中介组织市场化进程。(市发改委牵头)
  加强市场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加强价格执法检查,有效控制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商品价格过快增长。(市工商局、药监局、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诚信扬州。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形成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市发改委、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十一五”期间新增民资注册资本累计1200亿元。(市工商局牵头)
  加强和改善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人才培训服务、信用服务、信息网络服务、创业辅导服务、技术支持服务、法律政策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综合服务体系,规范民营企业行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市工商局牵头)
  三、评估和考核
  (一)评估。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及市各部门对上一年度《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根据上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形成《纲要》年度实施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并作为向市人大汇报的重要内容。
  2008年,由市发改委组织力量,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纲要》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针对《纲要》实施中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并向市人大报告。
  (二)考核。“十一五”期末,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实施《纲要》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结果作为考核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