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农林厅江苏省名牌战略实施纲要(2005-201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5 00:00:00

【颁布日期】2005-06-15
【实施日期】2005-06-1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质监局、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农林厅《江苏省名牌战略实施纲要(2005-201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名牌战略实施纲要(2005-2010年)

 

  (省质监局、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农林厅 2005年6月)

  为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发展江苏名牌产品,提升江苏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我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特制定本《纲要》。
  一、现状与形势
  (一)近年来,全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实施名牌战略,一大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脱颖而出,发展壮大。至2004年底,全省共确认江苏名牌产品736个,这些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总量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25%;春兰空调、小天鹅洗衣机、熊猫电视机、森达皮鞋、波司登羽绒服、梦兰床上用品、远东电缆等49个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在全国同行业中已具有一定的技术、质量、规模和市场优势。名牌产品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开拓国内外市场的中坚力量,对全省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名牌产品发展还不能满足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客观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总量偏少。目前我省中国名牌产品总数只占全国的8.96%,与江苏经济大省的地位不太相称。二是技术层次不够高。传统产业领域名牌相对较多,高新技术领域名牌相对较少,名牌生产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三是分布不够均匀。在地区分布上,江苏名牌产品主要集中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等市,苏中、苏北地区偏少。四是意识不够强。许多企业对发展名牌缺乏长远规划,投入不足,创新不够,培育乏力。一些传统支柱产业品牌优势正在削弱,传统品牌正在消失。
  (三)名牌就是质量,就是效益,就是竞争力,就是生命力。名牌不仅是一个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信誉的重要标志,还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的象征。当前,我省正处于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既是满足市场需要、扩大出口、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也是增强江苏经济竞争力、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实施名牌战略的紧迫感、责任感,真正把创名牌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市场覆盖面广、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四)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为目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提升江苏产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奠定坚实基础。
  (五)基本原则:
  1.企业主体原则。实施名牌战略的基础和动力在企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创名牌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质量求生存、创名牌求发展的观念,加快经营机制转换,夯实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品牌建设。
  2.市场导向原则。实施名牌战略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定名牌产品发展规划,把市场定位、市场巩固、市场开拓等市场营销战略与名牌战略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
  3.质量第一原则。名牌产品的基础是质量。要建立研发、生产、营销、售后服务一体化的质量保证体系,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4.技术领先原则。名牌产品的核心是技术。要立足长远发展,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在名牌产品中的份额,依靠科技进步创立名牌。
  (六)总体目标:突出抓好对全省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产业,创立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通过3-5年努力,形成在全国同行业居领先地位的国家级名牌产品200个左右;形成江苏名牌产品1000个,其中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名牌5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高新技术产品200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食品农产品300个。
  三、发展重点
  (七)大力发展食品农产品。围绕区域特色,巩固提高传统优势产品,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培植一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产品竞争能力强、知名度高的产品。重点是巩固发展糖果、味精、香醋、肉制品、小麦粉等已有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在酒类、大米、茶叶、特畜禽、奶制品、特种水产、油脂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中国名牌产品。
  (八)围绕建设国际制造业基地,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制造业名牌。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优先培育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三个高新技术产业名牌产品,同时,加快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机械、化工、汽车、纺织、冶金、建材、轻工等支柱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步伐,大力发展名牌产品,使我省制造业的经济总量和技术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1.电子信息制造业:以名牌产品为龙头,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产品自主开发生产能力,形成以集成电路及新型元器件、现代通信、计算机及网络产品、数字化视听产品、软件产品等为支撑的电子信息产业群。重点是巩固发展彩电、移动通信手持机、激光视盘机等已有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在光通讯和卫星通讯产品、集成电路、计算机及网络产品以及软件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中国名牌产品。
  2.机械制造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产品设计能力及系统集成能力,在环保机械、农用机械、数控机床、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医疗设备、电工电器和机械基础件等领域发展一批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促进机械行业专业化、规模化生产。重点是巩固发展电力电缆、装载机、断路器、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等已有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在输变电设备、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标准件、道路施工养护机械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中国名牌产品。
  3.纺织与丝绸制造业:以发展名牌服装为突破口,采用先进技术与装备,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加花色品种,替代进口,扩大出口。重点是巩固发展羽绒服、床上用品、针织内衣、西服、衬衫、羊毛衫、精纺呢绒、真丝绸等已有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在职业服装、休闲服、功能面料、丝绸服装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中国名牌产品。
  4.轻工制造业:开发智能化、高节能型家电新产品,提升品牌品位,扩大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重点是巩固发展空调器、洗衣机、热水器、压缩机、冰柜、童车、皮鞋、灯具等已有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在自行车、木业、太阳能利用设备、新型电池、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纸制品、陶瓷、玩具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中国名牌产品。
  5.化工及医药制造业:以结构调整为突破口,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和效益。重点是巩固发展纯碱等已有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在农药、化肥、合成树脂、新型高性能纤维、橡胶、涂料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中国名牌产品;运用现代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草药,创出一批国家级中成药名牌产品。
  6.冶金制造业: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优先发展名牌产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重点是巩固发展钢丝绳等已有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在高品质结构用钢材、新型建筑钢材、新型材料及复合材料、高品质有色金属材料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中国名牌产品。
  7.建材制造业: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发展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综合利用,改善环境。重点在玻璃、水泥、复合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中国名牌产品。
  (九)加快培育服务业名牌。通过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在服务业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管理体系,推广应用先进服务技术和服务标准,创新服务品种,努力形成一批服务业名牌企业。在信息、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中介等新兴服务业,贸易、餐饮、社区服务等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水、电、气、交通等公共服务业以及住房、汽车、文化娱乐等新的消费热点领域,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争创服务名牌。
  (十)培育和扶持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名牌。不断强化出口企业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境外商标及专利注册、国际质量标准认证,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争创出口名牌。依托名牌优势,使国内品牌向国际品牌延伸。重点扶持获得国家级出口名牌的出口企业,引导企业不断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扩大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档次,增强自主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四、工作措施
  (十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协调指导作用,组织实施江苏名牌产品的确认和管理,做好江苏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工作。加强对各行业名牌发展工作的规划引导,注重培育发展名牌农副产品,并将名牌发展工作向服务业延伸。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科学制定名牌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经贸、科技、农林等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名牌的培育、发展和保护工作。各地要加强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的领导,摸清本地区产品发展状况,围绕全省名牌发展目标,制定出今后一个时期地区名牌产品发展的具体计划,把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推向深入。
  (十二)发挥名牌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发展名牌的经验,发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辐射作用,带动全省名牌产品发展工作。以主导产品为核心、以产业为纽带、以配套促聚集,搞好上下游产品的衔接,形成关联度大的产业链。各地、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在新建项目和招商引资过程中,注重引进名牌、培育名牌,努力形成一批产品名牌化、市场国际化、组织集团化、经济规模化的名牌区域、名牌行业。同时,注意保护和发展民族品牌。
  (十三)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不断增强名牌产品的发展潜力和后劲。建立和完善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加快技术中心建设,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适应市场需要的新产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扩大出口和提高效益,积极改造落后装备,完善技术保障手段。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优先认定为江苏名牌产品。以光机电一体化、通讯、计算机和网络、软件、数字视听产品、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技术领域为重点,创立一批高科技名牌产品,努力实现由“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的跨越。
  (十四)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赶超和质量攻关活动,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行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广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抓好先进工艺和设备的引进、消化和研发,增强自主开发能力,努力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省重点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要瞄准世界级名牌产品的质量水平,制定赶超目标和措施。中小型企业要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制定质量改进措施。
  (十五)加强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品牌意识,加大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做大做强做优企业。企业经营者要注重塑造企业先进文化,打响产品品牌、企业品牌;要不断加强学习,博采众长,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十六)实施名牌激励政策。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可优先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优先推荐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其生产企业优先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扶持,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优先服务,在其他资源配置上尽可能优先安排。外经贸、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对其进出口业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核程序。对国家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有关部门优先帮助其建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十七)加强名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名牌产品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严禁一切乱评比、乱认定、乱推荐活动。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部委或省政府授权外,任何部门不得组织省级名牌产品评审和质量、品牌评价活动,坚决杜绝借名牌评比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对中国名牌、江苏重点名牌产品,免予省及省以下质量监督检查。
  (十八)加强名牌产品的塑造和宣传。充分利用新闻舆论、广告宣传、社会活动等手段,帮促名牌企业巩固市场、扩大市场、开发市场,不断提高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报刊、广播等新闻单位,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要积极配合实施名牌战略搞好服务工作,形成“创江苏名牌、认江苏名牌、爱江苏名牌、用江苏名牌”的社会氛围。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要加快建立面向市场的现代营销体系,利用国际互联网以及代理制、买断经营、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不断加大企业产品和服务推向国内外市场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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