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用茶首次制定强制性卫生标准 涉及菊花茶等
发布时间:2011-06-23 00:00:00
发布时间:2011-06-23 00:00:00
涉及苦丁茶、菊花茶等 不得检出大肠菌群等4类病菌
北京市将对苦丁茶、绞股蓝、菊花、金银花、胖大海等代用茶制定强制性卫生标准。
记者今天上午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北京市正在制定首部《代用茶卫生要求》,标准预计9月出台。
代用茶是指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或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分为叶类、花类和果类。
标准特别将有害物质限量和微生物指标作了强制性规定。铅、总汞、亚硝酸盐、六六六总量、敌敌畏等都成了检验项目并有具体标准,而且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
叶类产品:苦丁茶、绞股蓝、银杏茶、桑叶茶、薄荷茶、罗布麻茶等
花类产品:菊花、茉莉花、玫瑰花、金银花等
果(实)类(含根茎)产品:大麦茶、枸杞、胖大海、罗汉果、决明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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