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重点招商项目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4 00:00:00
发布时间:2011-06-04 00:00:00
【颁布日期】2007-03-26
【实施日期】2007-03-26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大项目招引和推进力度,市政府第46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从今年开始,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行重点招商项目目标责任制的重要性。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抓住不放,招商引资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拉动作用、聚集作用和示范作用。当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调整,给项目招引和落户既带来更大挑战,也带来更多机遇,同时也对招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立和实行重点招商项目目标责任制,对于进一步明确项目招引的目标和任务,落实项目的洽谈推进责任,使招商引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推动更多大项目、好项目尽快落户日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把重点招商项目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明确重点招商项目的范围。市级重点招商项目的原则标准是:投资额为内资5000万元以上、外资200万美元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投资主体明确、项目要素齐全、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按照进度分为三类,即在建项目(包括续建、扩建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年内拟开工项目,在谈意向项目。目前,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提报、筛选,已确定出第一批项目名单并予以公布。市级重点招商项目的增补筛选工作由市招商局负责,对需要增加的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参照以上标准认真做好初选工作,定期对在谈和取得进展的项目进行梳理分析,真正把符合要求的项目选出来,列为市级重点项目加以推进。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提报的重点项目,由市招商局汇总、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
三、切实把重点招商项目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各承办单位要把重点招商项目牢牢抓在手上,落实责任,建立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对列入市级重点招商项目名单的每一个项目,必须做到两个确定,即:确定明确的年度和阶段性推进目标,提出具体有效的推进措施;确定一名熟悉项目工作、具有较强协调能力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作为项目负责人,全程负责该项目的推进工作,除特殊情况外,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不作更换。项目负责人要真正靠上、负起责任、一抓到底,一方面要当明白人,熟悉项目情况、熟悉项目推进程序、熟悉项目涉及的政策法规;另一方面要善于解决问题,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积极帮助化解。对在建项目,要把按期完工投产作为主要目标,积极解决影响项目进展的关键问题;对年内拟开工项目,关键是理清思路,明确步骤,调动各方面资源,突破难点,确保年内开工;对在谈意向项目,重点是抓好选址、用地和环保等关键环节,将项目推进到合同或拟开工阶段。各项目承办单位要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以及项目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市招商局要对市级重点招商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对项目进展情况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市政府将对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项目推进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效。
四、实行重点招商项目推进部门责任制。各区县和园区作为项目承接地,要主动围绕选址、供地、地上附着物清偿、土地整平及工程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项目落地提供良好环境。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责任,发挥职能作用,研究项目,服务项目,根据每一类别以及每个重点项目的不同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切实解决影响项目进展的关键问题。一是在谈、意向类项目。此类项目,选址、用地、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以及基础设施配套、进入成本等方面是项目推进的关键,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发改、招商、外经贸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责任单位,做好项目用地选址的优选和推荐,提供产业和环保等政策的咨询及核准、环评等建议方案,同时相关部门要帮助搞好项目考察、市场调查和投资环境推介,促使投资者将日照作为首选落户地点。二是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年内拟开工类项目。对尚未确定选址的项目,市规划建设部门要与国土资源部门搞好衔接,尽快帮助确定项目选址,出具规划预审意见;对尚未取得建设用地的,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帮助解决用地指标,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并尽快供地,确保项目年内开工;对符合环保要求、需要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市环保部门要会同项目单位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确保如期得到批复;对符合产业政策,需要省、国家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市发改部门要会同项目单位积极对上争取,保证按时得到批复;对手续齐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批准证书的,市外经贸部门要及时审核发证;对涉及注册、入关查验、工程建设等手续办理的,市工商、质监、海关、检验检疫、税收、外汇管理以及规划建设等部门,要设立绿色审批通道,缩短时限,及时快速办理;对需要解决水、电、蒸汽、燃气等基础设施配套的,市规划建设、电力等部门要立足大局,搞好服务,保证项目正常开工和运行。三是在建类项目。这些项目主要涉及新增用地、房屋拆迁、融资和增资、工程建设、相关政策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市国土资源、规划建设、金融、安监等部门要及时解决影响项目进展的实质性问题,确保项目按期投产。市行政投诉监察部门要切实搞好投资投诉受理和查处工作,对影响和阻碍项目洽谈、建设的单位或个人,要坚决查处,保证重点项目顺利洽谈、开工、建设和投产。
五、加强领导,切实把重点招商项目推进工作抓紧抓好。建立重点招商项目推进专题会议制度,由分管市长召集或委托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洽谈推进中遇到的关键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加快发展为己任,以实现跨越发展为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发挥各种资源和优势,确保在项目招引上有新突破,在项目推进上有新突破,在项目开工投产上有新突破。
附件:2007年全市重点招商项目名单
日照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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