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06-04 00:00:00

【颁布日期】2007-07-16
【实施日期】2007-07-16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又好又快地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和林产品需求,根据建设绿色生态瓷都的总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1、造林绿化工作是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的基础工作。继上世纪九十年代“灭荒”以来,我市先后实施了世行贷款、长防林、退耕还林、日本政府贷款江西造林等重点造林项目,广泛开展了公民义务植树和封山育林,实现了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的双增长,推动了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特别是“十一五”期间,造林绿化工作进入到一个新的关键时期。从生态需求看,人们对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对生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从林产品消费看,林业作为一项基础产业,林产品的生产与人们对林产品日益增长的消费矛盾日益突出,森林所承载的压力越来越大。造林绿化工作面临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双重压力。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切实提高对造林绿化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树立造林也是政绩和森林是城市竞争力体现的观念,增强生态兴市的意识,把造林绿化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城乡绿化,又好又快地培育森林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凸显我市生态文化特色,努力打造生态强市。
  2、现阶段我市造林绿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为策应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步伐,现阶段我市造林绿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大力推进荒山造林、平原绿化、城乡造林和四旁绿化等,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通过加强管理、合理改造、科学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完成新造林面积31.49万亩,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62.8%,力争达到65%。其中公路、铁路绿化率达到100%以上,水库、河道、沟渠绿化率达80%以上,单位庭院、企业生产区、各类学校的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具体任务见附件)。
  3、造林绿化工作基本原则。我市造林绿化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努力构建政府高位推动,部门促动,全社会联动的造林绿化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加大造林绿化投入原则,建立稳步增加造林绿化投入的新机制,并积极争取营造林项目支持和开展招商引资。三是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四是坚持科学经营的原则,逐步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努力提高生态产出和经济产出。五是坚持“山上质量提高,山下总量扩张”的原则,大力发展平原林业、城市林业。六是坚持适地适树,造管并重原则,积极营造健康森林,发挥森林多功能作用。
  二、合理布局,科学经营
  4、实施“多封、重改、精造、强管”战略。生态公益林区内有天然更新能力的荒山和天然次生林可进行全面封山育林。国道、省道、铁路沿线及昌江河、乐安河沿岸两侧第一道山脊内的山林能进行封山育林的要全部进行封山育林;对封山到一定年限的山林、低产林、生态脆弱地区的针叶纯林要逐步进行森林改造,改善林相,提高森林质量;对各类迹地的更新造林、荒山造林、平原造林及四旁植树都要充分运用现代林业科技,做到高标准、高质量,打造精品工程;强化造林后的抚育及管理工作,对未成林造林地坚持每年夏秋各抚育一次,并做好管护工作,确保“造一片、成一片、丰产一片”。
  5、因地制宜搞好规划布局。总的要求是:山上以调整结构为主,努力提高森林质量,山下发展平原林业,扩大森林面积。乐平市要大力发展以湿地松、杨树、桤木为主要树种的工业原料林基地,以及高产优质高效油和果业基地;浮梁县要做好毛竹文章,近山毛竹努力走集约化和精耕细作经营模式,远山毛竹通过低改、阔鞭,扩大毛竹面积,同时,大力扩大优质油茶和茶叶面积,并要充分利用天然阔叶林多的优势,提高封山育林水平;昌江区作为城市周边地区要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中心,大力营造阔叶林;市高新区和市陶瓷工业园区要以服务园区开发建设为目标,努力搞好大环境绿化工作。
  6、努力做到科学经营。一是坡度在20度以上的的山地和林下植被保存完整的山地禁止炼山全垦整地,实行带状穴垦造林,减少水土流失;二是重点工程造林及连片在30公顷以上的人工造林必须有防火林带配套,并将防火林带建设纳入造林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作为造林考核工作的标准之一;三是今后的人工造林原则上都应营造混交林,混交中阔叶树比例应不低于30%;四是对未达到主伐年限的人工林不得设计和批准主伐,达到主伐年限的应先行提出科学的更新造林方案,做到合理控制主伐;五是对有希望培育大径材的林分,主伐人工杉木纯林时,每亩应有30-40棵的保留木,湿地松采脂林应留有20-30棵不得割脂,搞好大径材的培育;六是全市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必须保证在当年或次年更新,对没有做到及时更新的或更新不合格的,不得批准下一年度的采伐。
  7、注重“三个结合”。一是造林绿化工作要与绿色通道建设相结合。要将造林与我市境内的国道、省道以及高速公路等各种道路的绿化相结合,营造绿化树种、美化城市形象。二是造林绿化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与农村的环境美化建设相结合,使农村绿色生态环境更优美;与农村农民的增收相结合,让农民能从山上获得更多实惠。三是造林绿化工作要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相结合。要认真实施好我市的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如退耕还林、长防林、日本政府贷款江西造林项目、名特优经济林等。
  8、抓好科技兴林。要下力气抓好林业科技培训和科技推广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广大林农的实用技术培训。要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科技示范作用,大力培育林业科技专业大户,建立科技示范基地。要树立林业科技从种苗抓起的观念,全面实行良种壮苗造林。要搞好林业标准化建设,制订并实施林业地方标准。
  三、制定政策,落实措施
  9、制定并实施林权证抵押贷款办法。为盘活林木资产,打破林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瓶颈,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牵头,组织发改委、财政、林业、金融等部门研究,尽快制定我市林权证抵押贷款实施办法,明确贷款程序、贷款用途、贷款林种等。为鼓励贷款资金用于规模造林,政府实行财政贴息政策;为支持造林绿化,金融部门要以最优惠的利率、最简便的操作、最优质的服务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为降低金融部门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风险,林业部门要完善林权证的登记管理制度,组建森林资源评估机构,建立林木流转市场,并加强防火、防盗工作。
  10、实行造林保证金制度。为保证各类采伐迹地及时得到更新,促使林权所有者及时履行采伐后的更新义务,提高更新造林质量,尽快恢复森林植被,在我市实施更新造林保证金制度,具体办法由林业部门制定。总体要求是,林权所有者在申请林木采伐时,林业部门在核发采伐证前,按采伐数量收取一定金额的造林保证金,采伐迹地及时更新并经林业部门验收后,将造林保证金全额返还。林业部门对造林保证金实行专户储存,不得挪用;审计、财政部门加强对造林保证金的监督和管理。
  11、控制林地征占用并搞好植被恢复。大量征占用有林地是导致森林覆盖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今后除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重点的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外,原则上不得新批征占用有林地。重点工程征占用有林地做到批前定量定位,批后监督施工,完工后核实面积。用地单位应当做到先批后用,坚决打击违法侵占用林地的行为。加强异地植被恢复工作,实现林地占补的动态平衡,切实做到征用一块,恢复一块。今后各级林业部门根据当年造林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植被恢复费的返还申请,财政部门核定后,一次性拨付到林业部门,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森林植被恢复等。森林植被恢复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
  12、落实造林绿化鼓励政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荒山造林,要落实税收、木材自销经营、采伐指标和育林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非公有制林业在荒山造林中的作用;要加大国家林业项目资金安排到非公有制造林大户或公司、企业的比率,为社会造林注入新的活力。各级财政要充分保证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每年要安排资金用于非项目造林的种苗补贴。允许并鼓励国有林业职工承包造林、抚育等,促进专业化队伍造林。
  13、依法保护天然阔叶林。天然阔叶林或以阔叶树为主的天然次生林是我市宝贵的森林资源,物种丰富,生态功能健全。要做好天然阔叶林或以阔叶树为主的天然次生林保护工作。对天然阔叶林或以阔叶树为主的天然次生林全面进行封山育林或封山护林,但在封山到一定年限后,经林业部门批准可进行次生林改造,以加快森林恢复进程,改善林相,提高森林质量。另外,还要加大野生植物特别是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采挖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禁止采挖古树名木。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14、坚持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坚持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并层层签订造林绿化责任状。要将造林绿化工作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列入政府工作的年度考核内容。从今年开始,由市绿化委牵头,组织监察、发改委、林业等部门,每年对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检查验收一次,3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每年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全市。建立逐级检查考核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对完成责任目标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不落实、完成责任目标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15、推行部门造林绿化责任制。为加强部门绿化,提高全市绿化整体水平,按照部门职能和所辖区域,实行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将公路、铁路、水库、河道、沟渠、街道、庭院、企业、学校等绿化工作明确到交通、铁路、水务、城建、教育等部门。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制定好年度绿化计划,并认真实施。各级绿化委员会在做好宏观指导、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工作的基础上,提出部门绿化目标考核具体指标,并进行督促检查、评比、表彰等。
  16、落实造林绿化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改变“年年造林不见林”的现象,提高造林绿化成效,监察、林业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发生造林绿化质量事故责任的,要分层次追究政府领导和林业部门领导的责任。
  附件:“十一五”规划期全市造林绿化目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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