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4 00:00:00

【颁布日期】2003-07-17
【实施日期】2003-07-17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2]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思路。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推动农业结构战略性性调整这个中心任务,以培育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为重点,以提高市场化和规模化程度为基础,以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为动力,从整体上提高我省农产品加工业经营水平。
  (二)总体目标。在5至10年内,初步形成与我省优势农产品产业相适应的加工业布局,建成一批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及制成品向多样化、营养化、方便化、安全化、优质化方向发展,重点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建立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和健全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使重点农产品品牌发展成为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增长点。
  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要以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基础,认真组织实施《江西省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我省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打好绿色牌、生态牌,采取“因地制宜、一地一品、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策略,着力培植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产业化基地。具体目标是:
  (一)粮油加工。进一步调优粮油产品结构,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绿色产品,扩大优质早稻、高档晚稻、优质加工专用稻、优质加工专用稻、双低优质油菜的种植面积,抓好粮油优质品种的更换和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的开发利用,从品种开发、生产、储运、加工、技术装备等方面进行整体研究,引导企业开发各类无公公食品、绿色食品、特色食品、保健食品和出口创汇食品。
  (二)畜禽加工。结合我省资源优势,畜禽业发展的重点是加大对草山、草坡、草洲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冬季农田种草养畜禽的开发力度,大力发展草食动物养殖。畜禽加工业要以骨干肉类食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畜禽业向养殖、加工、销售一条龙方向发展,引导鲜肉制品向小包装、细分割、便携带方向发展;熟肉制品向多品种、系列化、小包装、易储存方向发展;生产设备逐步向连续化、自动化、大批量和无菌加工技术方向发展;积极开发研制具有江西传统风味的酱、卤、腊肉制品工业化生产的工艺和设备。奶制品主要解决奶源问题,扩大奶畜数量,提高奶品质量,扩大机械化挤奶。
  (三)果蔬加工。果业继续按照“南桔北梨”的发展思路,抓好赣南脐橙、南丰蜜桔等特色水果的开发,加快“三北”地区梨业的大发展。大力发展鲜果保鲜储藏和精深加工,提高分级筛选、清洗、打蜡、包装等商品化水平。有步骤地扩大浓缩果汁、天然果肉原汁加工能力,开发具有特色的果汁果肉饮料、果蔬混合饮料、果酒等深加工。蔬菜生产要扩大无公害蔬菜种植规模,引导菜农严格按照“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操作,抓好施肥、使用农药等关键环节;大力推行净菜上市,提高蔬菜采后清洗、分级、包装等商品化处理水平。
  (四)茶叶加工。叶是我省传统优势农产品,有一大批名优产品享誉市场,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今后,重点是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制茶技术和设备的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包装档次;在产品开发和生产上,以名优茶叶为重点,向保质、保鲜、保特色方向发展,大力发展有机茶、保健茶等系列产品。
  (五)水产品加工。按照“一保鲜、二保活、三加工”的原则,以鲜、活产品销售为主,大力发展以名优水产品为重点的保鲜运输业,扩大暂养面积,推广集装箱保鲜、气体转换保鲜、冷冻保鲜等新技术,形成生产、暂养、保活保鲜运输一条龙。
  (六)市场建设。依托优质农产品基地,重点抓好粮食、生猪、水产、水果、茶叶、花卉、蔬菜、药材、竹木等一批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开发和建设,包括产地批发市场和销地批发市场,把市场建设与原料基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为把我省建成沿海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各级政府要在土地、产业投资、税收及科研开发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增加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市场体系建设的投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对优良品种的引进、推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给予重点支持;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手段,对高新技术成果和农产品著名品牌进行扶持。各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要在严格执行信贷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同时,改进金融服务,督促企业及时到人民银行办理贷款证登记,为企业结算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利用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可采取民营、股份合作、买断经营权、租赁、承包、转让等形式搞活企业,吸引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国外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提高科技水平。针对我省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储备不足和开发能力较低的现状,各级政府要抓紧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科技开发机构和技术推广体系,鼓励科技部门和涉农科研院所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项目的引进、研发、服务工作,回忆科研成果的转化。为龙头企业提供有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发明。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加强合作,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促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
  (四)完善市场体系。一是促进生产要素市场的形成和完善。加快农业生产要素交易市场的建设,促进生产要素的市场配置。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基础上,切实制定有利于山地、水面、果园等农业生产要素流转的政策,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二是切实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充分调动农户、龙头企业和社区的积极性,走“小规模、大群体”的路子,不断增强经济实力。政府各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引导龙头企业通过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同时,鼓励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同时,鼓励农户以土地、劳力入股等方面,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三是引进现代营销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发展农产品配送和连锁经营,放手发展中介组织、合作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形成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五)加快结构调整。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农产品加工标准化、优质化的要求,调整和优化农产品生产结构。各地要树立“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的思路,集中优势资源和生产要素,大力培育具有区域优势的产业或产业带,实现工厂化加工、规模化生产,形成一批“赣”牌特色农产品,以特色占领市场。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按照《江西省农业产业化化经营省级龙头企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的五项要求(即带动力强、辐射面宽、发展潜力大、受益农户多、能起龙头带动作用),建立起省、市区市、县三级农产品加工业扶持体系,集中力量扶持100多家市场知名度较高,享有较好声誉的龙头企业,力争这100家企业到2010年销售收达到500亿元以上,年交易额300亿元以上,利税50亿元以上,带动农户达到全省三分之一左右。
  (六)建立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技术推广、良种繁育、职业培训、农产品检测、中介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品牌农产品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重点加快完善我省农产品信息网络,拓宽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渠道,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改革现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走农业技术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路子,逐步建立起多种所有制并存、机制灵活高效的技术服务体系,建立信用担保体系,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要在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二是要积极引进和采用国际标准,重点推广国家、行业和我省现有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地方标准的制定,尽快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相应地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产品加工包装标准、产品储运标准、动植物检疫标准、检验检测方法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健全我省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标识制度;三是健全质量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检验检测手段,加强对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测和检查,完善有关法规,并严格执法;四是加大帮扶力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在注册商标、申报品牌、保护名牌等方面予以支持;各级政府要通过组织形式多关的名优农产品展销、订货、招商等活动,扩大江西农产品的知名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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