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质监:分装茶叶须有生产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1-10-15 00:00:00

茶叶须有生产许可证

 记者昨日从海口质监局获悉,该局连日来在对海口部分叶店检查时发现,茶叶店将大包装茶叶分包成小包装后乱贴QS标识现象普遍。海口质监局副局长庄伟介绍,茶叶分包过程中可能存在二次污染,因此乱贴QS标识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
  
  12月9日,海口质监局接到市民举报称,海口市水产码头一茶叶店将散装茶叶分包装后,在小包装上乱贴QS标识,以此误导消费者。接到投诉后,质监部门来到现场检查发现,该茶叶店对有“QS”标识的大包装茶叶进行人工分装,再使用精美的外包装将其扮靓,以此提高茶叶的身价。并在包装上直接加贴代表符合市场准入制的“QS”标识。质监部门指出,分装茶叶也是要求有生产许可证的,分装茶叶时很有可能对茶叶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分装后贴QS标识是违规作业,不能保障茶叶分装后的质量。随后质监部门对海口部分茶叶店检查发现,不少茶叶店都存在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分装茶叶的行为。(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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