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道明因代言茶饮料被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1-07-09 00:00:00

继葛优等不少影星因为商家做广告而惹上麻烦之后,陈道明也身陷其中。11日上午,北京宣武法院审理了消费者王顺虎状告“和其正”凉生产商和销售商的案件,陈道明因是广告代言人,也被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王顺虎介绍说,他看电视时,见陈道明在给“和其正”凉茶做广告。受此影响,他于2009年8月13日在家乐福马连道店购买“和其正”凉茶一箱,价格108元。因北京8月天气炎热,他每天都喝好几瓶,过了几天,他发现胃部不适,经医院诊断为脾胃虚寒症。此后,他发现“和其正”凉茶包装显示,凉茶成分中包含有药品:鸡蛋花、夏枯草。王顺虎认为:生产商在普通食品中添加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而陈道明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王顺虎把陈道明、生产商济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和家乐福马连道店告上宣武区法院,要求4被告赔偿看病费用和误工费、退还货款,并支付货款10倍的赔偿金。

据悉,这是自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首例消费者要求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案件。

陈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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