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五代长沙的茶叶生产与“茶马互市”

发布时间:2010-01-31 00:00:00

湖南是我国古代种最早的地区之一。南朝时,“武陵七县通出茶”,但唐以前,湖南地区的茶叶产量甚少,主要作为药用。到了唐代,湖南种茶开始兴盛。陆羽《茶经》载:“茶陵者,所谓陵谷生茶茗焉。”可见茶陵的得名与种茶有关。中唐以后,由于荆州一带人口大量南流,又受到长江下游一带种茶的影响,湖南茶叶生产有较大的发展,长沙一带也盛产茶叶,裴休任湖南观察使时在长沙立《税茶十二法》就说明当地茶叶生产和贸易发展的程度。值得注意的是,唐代湖南茶的用途已从药用转向饮用,民间“到处煮饮”,“多开店铺煎茶卖之,不问道俗,换钱取饮”,以致“风俗贵茶”,这是刺激茶叶生产的重要因素。随着茶叶产量的提高,适应社会的需要,湖南在当时已出现不少名条,“湖南有‘衡山’,岳州有‘邕湖之含膏”,唐末诗僧齐己曾写《邕湖茶》诗赞美邕湖茶的高贵、清香,诗云:

“邕湖为上贡,何以惠寻常?还是诗心苦,堪消蜡面香。碾声通一室,烹色带残阳。若有新春者,西来信勿忘。”

唐代湖南茶叶生产这一发展趋势,到五代时达到鼎盛。茶叶成为南北贸易的重要商品,形成了以长沙为中心的湖南经济区。马殷在占据湖南后,采取了听民摘山、“听民售茶北客”的宽松政策,大力鼓励农民种茶,让农民自采自制,卖给北方客商,官府坐收茶税。马殷每年向后梁王朝贡茶25万斤,此外还有大量的茶叶贸易,这说明当时的茶叶产量相当大。

茶叶生产的发展,促进了当时茶叶贸易的发达。唐代已出现“茶马互市”这种贸易方式,即用茶叶去换回北方的战马,以及纺织品等。《税茶十二法》就鼓励茶农种茶,茶商贩运,政府实行用茶叶与西北少数民族交易换马的办法。五代马楚时,则在全国许多地方设立了商业货栈——回图务,承担起“茶马互市”的中转作用。史载:马殷采纳大臣高郁的建议,在京城(开封)至襄、唐、郢、复等州设置“邸务售茶,利几十倍”。《十国春秋·楚世家》也记载:908年(梁开平二年),马殷奏请梁朝在汴、荆、襄、唐、郢、复州,设置“回图务”,目的在于“运茶河之南北,以易缯纡、战马”。由此可见,“邸务”即“回图务”,它既是茶叶北销的转运站,又是茶叶的直接销售点。茶、缯纡(纺织品之类)交易对象主要是中原地区,茶、马交易主要对象是北方少数民族。交易方式是易货、贸易并举,而以后者为主,即卖出茶叶后,再就地买回缯纡、战马。马楚在茶马交易上获利甚丰,“于中原卖茶之利,岁百万计”。可见制茶业、贩茶业的发达是马楚经济的重要特点。

茶马互市,以茶易马的贸易,推动了湖南特别是潭州、衡州等商业城市的商品流通和商业的发展,使长沙茶得以从“丝绸之路”输往世界各地。此外,长沙、衡州一带的茶叶还通过灵渠运往岭南,直至越南等东南亚地区,即“虽远至交趾之人,亦常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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