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清代晋帮茶商经营方式、利润和绩效(一)
发布时间:2010-01-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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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是明清商帮中重要的一支,其中的茶商以茶马互市为发端,至清代日渐兴盛。鸦片战争前,他们不仅控制了西北的茶叶市场,而且成为中俄恰克图贸易的主要承担者,甚至将商业触角伸向俄国及欧洲的其他国家。其跨越区域之广,经营时间之久,实属罕见。本文以清代晋帮茶商的有关资料为例,结合相关文献记载,对其经营环节及盈利状况加以估算,并以交易费用为标准从内在制度中分析其缺陷。
晋帮茶商从事茶叶贸易活动,采用的是从茶叶采购、加工包装到运输销售的一体化经营方式。尽管茶商一般不参与茶叶生产,但其经过销售实现了茶叶的价值,而且经其加工、包装给茶叶带来了一定的附加值,因而这种经营方式有别于传统长途贩运中贱买贵卖、赚取差价的商品流通方式。通过产、供、运、销的“产业链”运作方式使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是晋帮茶商经营中的一大特色。现对晋帮茶商业茶中采购、加工、运输、销售四个环节分别予以分析。
(一)茶叶的采购环节。在这一环节中,山西茶商与茶农、茶行的关系甚为密切。其收购茶叶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茶商到当地购茶,先投至当地茶行,由茶行派人同茶商一起看茶定价,茶行负有引导评价之责,并分别向茶农、茶商收取佣金;二是茶商在茶叶产地开设分庄(或称子庄),由茶号派人进山直接购茶,议定价格后,送毛茶回茶号,经加工精制后制成砖茶或其他成茶出售。湖南安化以黑茶、红茶闻名,晋帮茶商在安化办茶方式略有不同:采办黑茶,是由茶商到茶户家中收买,之后送回本号加工后制成砖茶或花卷,转销口外;采办红茶,则由茶号在当地开设子庄收购毛茶,随后送回茶号加工打包,运往汉口售于洋庄。在《祁县茶商大德诚文献》中记载了祁县茶商在安化办茶过程:其一,在进山办茶前作好准备工作:“先要择点应用什物家倨器皿以及蔑器、木器,再要择选(茶)行内先生、管楼、管厂、管行人等”;其二,要从色、味、形等方面辨别茶的真伪,“重条紧、色顺、纹直、沉重、味佳、外乌油色,内朱干色,必是安化正路茶”其三,注重茶叶质量,绝不以次充好,申明“勿惜价,贪便宜,岂有好货。”晋帮茶商不仅在各茶区办茶,而且注重开拓新的茶区,为其采购开辟茶源。咸丰年间,因红茶需求旺盛,“晋皖茶商,往湘经商,该地(现湖北蒲圻县、崇阳县与湖南省临湘县交界的羊楼洞、羊楼司一带地区)为必经之路,见该地适于种茶,始指导土人,教以栽培及制造红绿茶之方法。”很快,羊楼洞、羊楼司一带形成著名茶区,并成为晋帮茶商的定点采购基地。仅山西茶号王玉川、巨盛川到鄂南羊楼洞设庄制砖茶,每年就可生产砖茶近八十万公斤,其后祁县乔氏设立的大德兴茶庄榆次车辋村常氏开设的茶庄也纷纷在此地开发不毛,买山植茶,并鼓励和指导当地山民种茶当地农民也因之温饱。至“光绪初年,茶叶贸易极盛,经营茶庄者,年有七八十家,当时尚用土法制造,有砖茶厂十余家,统由山西帮经营。”
(二)茶叶的加工环节。由明至清,制造茶叶,习俗相沿。一般是由茶农随采随制,经过简单加工后,售于茶行或茶贩,再转运各地。俟至五口通商,茶叶出口大增,国际市场对茶叶的品质要求不一,茶商遂购得毛茶后再加以重制,经过精制包装之后再行销售,不仅使茶商获利,且市场需求旺盛,故此种茶叶加工方式在各茶区广为流行。茶叶加工工序十分繁复。近年在美国皮博迪埃塞克斯博物馆发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由广州画家庭呱所绘制的线描作品,其中有18幅是当时制作茶叶的绘画,依次为:筛茶、踩茶、搓茶、晒茶、猴子采茶、斩茶、渡茶、装茶、舂茶、拣茶、试茶、托茶、分茶、整茶饼、号茶箱、装茶、炒茶、洒水。尽管上述制茶过程似有颠倒,但当时手工制茶工序之繁、耗费之多,可见一斑。晋帮茶商多雇佣当地人在其所办茶场(为手工工场)中制茶,进行连续性生产:从毛茶到产出成品,一般要经过踹、拣、焙、筛等多道工序,每道工序都有严格的规定;在茶叶出号前,还要对成茶进行包装。洋箱茶用锡罐或铅桶,外裱以板箱,平均每箱可装茶70斤不等,口庄茶由篓袋盛贮或“带蔑包箱”。据《祁县大德诚茶商文献》记述,祁县茶商在安化设场制茶,场中以茶工人数最多,有拣工、筛工、踹工等区别,且工钱不等,“黑茶每帮踹手八人,掌冲打吊二人,踹手每工钱一百六十文,打吊每工钱一百文。帮踹人八名,每人工钱六十文,(筛工)每日大工钱一百二十文,有一百四十文者,不一。此外还有蔑工、裱工、铅匠、锡匠等。可见当时茶场规模少则数十人,多则成百上千人。“在湖北省之羊楼洞,山西茶商每年常设立临时办事处开设工厂,该地数千农民及其家族从事制造砖茶,”厂房率多宽敞,公事房、制造室、打包间应有尽有,最大者能容二千人。茶场的繁荣促进了茶市的兴盛,湖南平江“茶市方殷,贫家妇女,相率入市拣茶拣茶者不下二万人,塞巷填街,寅集酉散,喧嚣拥挤。”可见,茶商雇工制茶,一方面带动了当地茶叶生产的发展,给当地农民带来生计,另一方面也带动了相关手工业的发展。
(三)茶叶的运输环节。清代晋帮茶商经营茶叶主要是将茶叶运至恰克图与俄商贸易为主,同时兼营与蒙古、新疆等西北地区的茶叶贸易。他们从茶产地始,水陆兼程,贯穿数省,栉风沐雨,跋山涉水,奔波数千里方能抵晋,再行万里经恰克图输入俄国及欧洲腹地。晋商茶叶贸易按区域不同分为:对库伦、恰克图的“北路”贸易,赴新疆、伊犁、塔尔巴哈台的“西路”贸易,赴东北边陲与俄贸易及越界赴伊尔库茨克、涅尔琴斯克、圣彼得堡和莫斯科等地贸易。概括而言,其贸易路线为:北路由东西两口经库伦(大同至张家口经库伦,或从右玉入内蒙归化至库伦)再至恰克图;西路由归化出发经百灵庙至漠北赛尔乌苏、布彦图、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再分别至塔尔巴哈台、古城及乌鲁木齐;东路(进入东北边陲)由张家口经多伦诺尔,通往漠南锡林郭勒、察哈尔、昭乌达、呼伦贝尔、漠北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土谢图汗部。
晋帮茶商在没有现代交通工具的条件下运输茶叶,遇水路,雇船装之,遇旱路,则赖马、牛或驼载之。若雇船,须船行至岸后再付讫运费,并另付运货上船及下船的小费;若雇车马,则“脚价涨吊不等”,有每千斤四五十两及十三四两不等之行情。晋帮茶商在分别估算运费、比较高低后再行运输。陆路运输中晋商多采取“托运”方式,其特点为:运输费用一般分两次付清,雇车驼时,先预付大部分费用,余者在到埠后再行给付;若延误货物到埠,车驼帮负责赔偿;凡途中所遇关卡,由茶商自行纳税。据文献记载,祁县茶商运茶须经过赊旗镇,当时赊为陆路转运码头,“百货皆聚”,为确保按期到货,与当地运商建立了“回票”制度。“(光绪二十三年)合行公议发货日期新定章程:郭、汜汝州、禹州马车脚价付九欠一,以十天为期,二十天见票,误期每车罚银八两;会镇马车限十六天送到,三十天见票,误期每车罚银八两;汝州、禹州牛车每辆欠银三钱,限十二天送到,误期每车罚银二千。
上述运输方式较随行随雇安全方便,且有保障,因而极大地促进了陆路运输。
(四)茶叶的销售环节。晋商在经营茶叶的各环节都投入了大量资金,其中主要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运输成本、货物保管成本及途中货物损失带来的成本等,即“一分贸易,四倍资本”。这些大量的先期投入和经营利润的实现都需要在茶叶销售这一阶段实现,因而销售环节尤为重要。晋帮茶商销茶共分两大类,即外销茶和内销茶。外销茶主要有红茶、砖茶、帽合茶等,“中国红茶、砖茶、帽合茶均为俄人所需,运销甚巨。此三种茶,湘鄂产居多,闵赣较少,向为晋商所运。”
此外,安徽建德所产之“千两朱兰茶,专由茶商由建德贩至河南十字店,专贩与向走西疆之商,运至乌鲁木齐、塔尔巴哈台等处售卖。”
俄人不习此茶,再由俄商输往欧洲及其他国家。内销茶为砖茶、花卷、皮包茶等多个品种。汉口在清中晚期,一直是繁华的商业重镇,有“九省通衢”之称,也是砖茶制造、出口和红茶外销中心。晋帮茶商在汉口分为红茶、盒茶和卷茶三帮,经营着红茶、三九砖茶、三六砖茶、二四砖茶、天尖贡茶、千两卷茶、合茶、皮包茶等名目的茶货。
晋商在茶叶销售中经历了两个阶段:即垄断西北及对俄陆路茶叶贸易的茶叶卖方市场阶段和五口通商后外茶充斥茶市的茶叶买方市场阶段。在恰克图市场开通后,由于俄国及欧洲其他国家对茶叶的大量需求,使晋商盈利空前。晋帮茶商从陆路运至恰克图的茶叶销售额由280万卢布增至1843年的1240万卢布,增长了近五倍。俟至七八十年代,茶叶出口区域扩大,茶埠增多,“厥后泰西诸国通商,茶务因之一变。其市场大者有三,曰汉口,曰上海,曰福州。汉口之茶,来自湖南、江西、安徽合本省所产,其输至俄罗斯者皆砖茶也。上海之茶尤盛,自本省所产外,多有湖广、江西、安徽、浙江、福建诸茶。此三市场外,又有广州、天津、芝罘三所,洋商亦麋集焉。”
由于印度、锡兰、日本等国所产外茶的冲击,使茶叶市场的供给大于需求,洋商对华茶的品质便提出更高的要求,因外茶与华茶相比具有价廉质优的优点,从而迫使华茶不得不降价销售,导致业茶者利微。晋帮茶商由于失去垄断恰克图贸易的优势,且陆路运输成本颇高,其茶叶贸易开始陷于低谷。1871年输出茶叶184担,降到1893年的541担,此后数年,经晋帮输出之茶,徘徊于三五万担之间,至1905年俄国西伯利亚铁路全线开通后,晋帮茶商销路维艰,趋于衰败的边缘。
上述四个环节表明晋帮茶商经营茶叶贸易,从采购原料加工包装,一直到长途运输批发零售,实现了一体化的经营方式。这四个环节既相互独立,又密切相关:四者互为前提,互为条件,互相促进,构成了茶叶贸易活动的整体。晋商由到茶产地购茶向到茶区设厂制茶的转变,表明了商业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移,经历了从间接控制到直接经营的发展过程,反映出商业资本对茶叶生产的控制、支配的进一步深化。然而由于其所处时代的限制及其经营中的缺陷,使晋商在与外商竞争中不可避免的处于不利地位。
二、晋帮茶商经营利润分析
经营利润是指在某一经营周期内,通过对投入资金的使用所获得的收益。晋帮茶商的经营利润就是指销售茶叶所得收入抵付从购茶、制茶到运茶、销茶各环节中的全部支出后的余额。为便于核算,将茶商支出分为成本、费用两类,其中成本类主要包括:采购成本、制茶人工费、包装材料及包装费、运输费用、仓储保管费等,费用类主要包括在茶叶运销中所交纳的茶税、厘金、关税、落地税及各项捐税等诸多支出。因而其利润可由下述公式计算:
茶商经营利润=销茶收入--(采购成本+制茶人工费+包装支出+运费+货物保管费+茶税=厘金+关税+落地税+各种捐税支出)
现将晋帮茶商支出各项分别加以介绍:
(1)采购成本:即晋帮茶商采购毛茶所需资金。茶商采购毛茶一般采取通过茶行购买或直接向茶农购买两种方式。茶商如通过茶行买茶需向茶行支付佣金,此外,茶商向茶行租借竹、蔑器具的支出也计入此项。由于茶叶产地不同,茶叶品质各有高下,茶叶(毛茶)收购价格相差悬殊。一般而言,粗茶或次茶的收购价为每担三两上下,若上等茶或精品茶则其收购价为每担十余两。在《祁县茶商大德诚文献》中,虽无确切记载,但在《桃源买黑茶规估迭安化价码》一节对安化黑茶却有估价:“假如安化时价本三堆每包实银一两六钱零七厘四”,而一包茶约为二十六斤。因三堆茶为中等茶,由“上二堆、正二堆、次二堆、正三堆、三堆、次三堆”各相差四钱五厘推算,每担(一担为一百斤)上等茶收购价约为11.37 两,中等茶约为6.18两,劣等茶约为2.72两。
(2)制茶人工费:即毛茶进号加工为成品茶所支付给茶工的工钱,还包括伙食费、茶师工费、路费、点心费等开支。
(3)包装费:茶叶制成后需打包包装后再行销售,因而所需箱桶罐篓均计入此项,此外,请工匠制箱篓费用及包装用纸张竹木也列入此项。
(4)运输费:从茶叶产地运至销地分水旱两路,故运费主要包括雇船费用和雇车费用两项。此外,茶叶上船、车的搬运费也计入此项。
(5)货物保管费:也称栈力费。即运茶途中停歇向客栈支付保管货物的费用。
(6)茶税:清代茶政实行茶引法,茶商领引办茶,按引纳课。引课在茶价中扣除。清初茶引课额不等,有征一钱之余,也有征一两之余,俱按产地不同而异。到了道光、咸丰年间,由于财政需要扩大,除仍征茶正税之外,还增加了茶厘、茶捐等项,加重了茶商的负担。其中茶厘为厘金的一种,为清后期开征税种,分为坐厘、行厘两种。晋帮茶商主要交纳行厘,即通过地厘金,从茶产地到张家口,一路经过厘卡约计数十处,且重复征收,使晋帮茶商深为所累。
(7)关税:包括常关税、海关税两部分。常关税即清政府在水陆交通要道、关隘等处,设立关卡,向通过货物课税。关税税率据《户部则例》规定为从价5%计征,但清后期各关自定税率,随意课征,在正税之外又有附加,如盖印费、单费、验货费等等。1840年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清廷始有海关之设置。清代海关税包括进口正税、出口正税、洋药税等项。晋商出口茶叶须交纳出口税。如道光年间,出口茶税银由每担课银2两5钱,增为每担课银7两8钱晋帮茶商运茶销往恰克图,须持票运销,从张家口到恰克图,不论粗茶细茶,俱按每票一张,缴纳规费银50两待出口交易,还需按每担4两之余交纳出口茶税。
(8)落地税:清前期将该税并入关税杂课,同关税一同管理,清后期,该税为厘金一种,是在出产地和销售地交纳的一项税费。
现根据《祁县茶商大德诚文献》有关资料计算茶商利润。需要说明的是,有些成本、费用的全部或单项由于资料的欠缺,核算较为困难,只能根据估算而得。另外由于当时物价波动,使资料数据难免失真,故以祁县茶商从安化办茶运至汉口,以汉口茶价估算这一阶段晋帮茶商的盈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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