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4 00:00:00

【颁布日期】2006-01-27
【实施日期】2006-01-27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公共消费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快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思想是:以提高湖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绿色食品基地和绿色市场建设为基础,以优势农产品品牌开发认证为重点,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大绿色食品品牌开发力度,着力培育绿色食品市场,带动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到2010年,在全省主要农产品实现无公害化生产的基础上,绿色食品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绿色食品标志产品数达到1100个,产量660万吨,产值280亿元,绿色食品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000万亩,出口创汇5000万美元。
  二、突出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重点
  (一)突出重点企业。以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在突出特色、规模、品牌和效益的基础之上,有计划、分层次地扶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备竞争能力的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生产资料企业,开发绿色食品品牌。力争到2010年,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食用农产品都开发成绿色食品。县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产品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基础上,品牌开发有较快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区域。把绿色食品开发与优势农业板块基地、畜牧小区、水产片带建设相结合,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实行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形成大基地、大龙头、大品牌、大产业。以江汉平原和鄂东南地区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大米,重点建设监利、京山、安陆、崇阳、公安、钟祥、蕲春、孝南等县市的绿色食品大米基地。以沿长江、汉江双低油菜产业带为重点,积极抓好鄂东南、江汉平原、鄂中北、鄂西南四大片绿色食品双低油菜生产和油菜加工基地,重点抓好钟祥、沙洋、浠水、荆州、谷城等市县绿色食品油料加工产品的开发。建设以柑桔为主的长江、清江绿色食品水果带,汉江绿色食品优质梨,鄂北绿色食品油桃,三峡库区、丹江库区、漳河库区、富水库区的绿色食品柑桔生产基地。重点抓好老河口、枣阳、钟祥、秭归、枝江等市县绿色食品果品开发。以大别山区、幕埠山区、秦巴山区和武陵山区为重点,建设绿色食品高山蔬菜和名特蔬菜及反季节蔬菜基地,抓好长阳、樊城、郧县、保康、新洲、云梦、嘉鱼等市、县的绿色食品蔬菜产品开发。建设武陵山区绿色食品富硒红茶绿茶、三峡库区的绿色食品名优早茶、富锌茶基地,重点抓好五峰、鹤峰、夷陵、竹溪、保康、英山等县的绿色食品茶叶品牌开发。建设长江流域绿色食品优质三元猪产业带,汉江流域、清江流域、大别山区的绿色食品优质肉羊产业区,江汉平原绿色食品优质禽及禽蛋产业区,宜黄高速沿线绿色食品奶业产业带,重点抓好武汉、通城、钟祥、麻城、仙桃、潜江、京山等市县的绿色食品畜禽产品开发。以大型库区、生态环境较好的湖泊区和江汉平原为轴心,发展绿色食品水产品,重点抓好监利、洪湖、潜江、鄂州、嘉鱼、汉川、石首等市县的绿色食品水产品开发。
  (三)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将优质米、优质油、优质果、优质猪、优质茶、名特蔬菜、特种养殖产品和山野菜开发成绿色食品,培植湖北农业精品名牌。
  三、大力推广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一)加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开发、推广和应用力度。大力推广经国家认证的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一是发展绿色食品种子种苗产业,为绿色食品生产提供一批抗病虫害、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的优质种子种苗资源,满足绿色食品生产的需要。二是开发、推广绿色食品肥料,大力推广腐熟无害化的农家肥料、微生物肥、绿肥和绿色食品生产准用的化学肥料。三是加快发展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的生物农药工业,大力开发和推广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和绿色食品生产准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积极推广应用频振式杀虫灯,满足绿色食品生产的需要。四是以保护环境,保证食品安全性为前提,大力开发、推广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
  (二)积极推广应用绿色食品生产新技术。要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开发和推广绿色食品生产的新产品、新技术。加快开发和推广高产、优质、抗病虫的新品种,大力开发和推广绿色食品的健康栽培、养殖新技术。要在建立比较完善的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的基础上,推广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体的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
  四、建立和完善绿色食品营销体系
  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逐步建立和完善绿色食品市场体系。要适应绿色食品产业特点及其市场体系功能专业化和流通渠道网络化的要求,在武汉市建立一个大型的绿色食品综合批发市场,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配套服务,同时成为面向国际市场的绿色食品贸易“窗口”。大力建设绿色食品市场营销网络,以绿色食品综合市场为中心,依托全省现有各类相关专业批发市场,设立绿色食品专柜、专卖店、连锁店和绿色食品配送公司。积极举办绿色食品博览会、展销会。省内每两年举办一届绿色食品博览会,同时,要帮助企业参加全国性和国际性展销会,扩大我省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份额。建设完善湖北绿色食品网,通过互联网络推介湖北绿色食品产品,构建湖北绿色食品网络营销电子商务平台。努力开拓绿色食品国际市场,组织引导企业做好绿色食品出口贸易。
  五、严格绿色食品质量管理
  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我国关于食品安全和商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力度,规范绿色食品的生产与市场行为。技术推广部门要积极督促企业把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落到实处,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绿色食品管理部门要加强生产和市场管理力度,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开展绿色食品的质量抽检和年检工作,加大市场打假力度,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要坚决取消其标志的使用资格,对假冒伪劣产品要坚决查处,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信誉,确保绿色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六、切实加大对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关于绿色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对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证书的企业,由所在地的市、州、县级财政按每个品牌给予1万元以上的奖励;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和绿色食品营销企业进入市场,有关部门应减免入场费、场租费等费用;对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的企业给予优先自营出口权;对从事绿色食品科技研究开发、生产和营销的企业要按照环保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给予优惠政策。
  (二)加大绿色食品开发资金的投入力度。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起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农户和社会共同投入的投融资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扶持引导力度。“十一五”期间,在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预算中每年安排500万元绿色食品开发专项资金,支持我省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各市、州、县政府都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绿色食品开发。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运用贴息、补助、以奖代补、投资参股的方式,引导、吸引民间资金、社会资金加大对开发绿色食品品牌的投入,扩展绿色食品开发的投资规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加强对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绿色食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发展绿色食品产业作为培植农业精品名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年初制定计划目标,年底实行考核奖惩兑现,推动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促进农业精品名牌战略的实施。制定和实施扶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充实绿色食品专业队伍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在绿色食品的开发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