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争创名牌产品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06-04 00:00:00
发布时间:2011-06-04 00:00:00
【颁布日期】2005-11-14
【实施日期】2005-11-14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恩施州质量兴州规划(2005-2010)》,切实抓好名牌创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名牌效益”对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现就加强争创名牌产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5-2010年争创名牌产品的目标
要根据《恩施州质量兴州规划(2005-2010)》,围绕我州的优势资源和特色农产品制定名牌培育计划,对发展前景较好的富硒绿色食品、医药化工 、建材、主要特色农产品等产业加大培植力度,尤其是对特色农产品要重点培植,促使其产品质量上档次,企业上规模。要加大对八峰牌氨基酸系列产品、长友牌薇菜、天佛牌莼菜、凤头牌凤头姜、华龙牌茶叶和华新牌水泥等6个产品争创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的培植力度,在2010年前力争创中国名牌或国家免检产品1-6个;要加大对利药牌香连片等13个工业产品和龙稀牌魔芋精粉等25个特色农产品争创湖北名牌产品的培植力度,到2007年争创湖北名牌产品数量达到18个,到2010年争创湖北省名牌产品数量达到38个。
二、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争创名牌产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要把争创名牌产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争创名牌产品的规划和措施。对列入争创目标的企业和产品,要实行目标管理,每个争创企业要落实由政府领导牵头,经委、质监、农业、科技、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帮扶工作专班;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争创名牌产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明确企业在争创名牌产品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实施名牌战略,企业要增强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市场意识,从厂长经理到每一个职工都要树立名牌观念,要在生产中创名牌,在市场竞争中争名牌,在消费者和用户心中树名牌,通过名牌树立企业形象,弘扬企业精神,传播企业文化。厂长经理是企业产品质量和实施名牌战略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把产品质量和实施名牌战略工作作为考核厂长经理业绩的主要内容。
(三)切实加强企业三大体系建设。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创名牌企业应建立和完善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系、以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为子体系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提升产品执行标准水平,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对企业执行标准情况的检查,确保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积极采用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和测试技术,严格计量测试设备的管理,提高检测质量,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和测试数据准确可靠。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以全面贯彻iso9000系列标准为抓手,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贯彻iso9000系列标准及其他管理标准,大力推行质量认证,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积极开展降低不良品损失活动,广泛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大力推广“6σ”管理(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先进的质量管理方式)、零缺陷、用户满意度指数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
(四)依靠科技创新,加速企业技术进步。先进技术是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企业要在加强质量管理的同时,依靠技术进步实施名牌战略;要以名牌产品为龙头,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先进的质量保证手段及国际标准等项工作与实施名牌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产品的技术起点和实物质量;对名牌产品实行技术进步投资倾斜,增加质量投入,确保名牌地位。经委、科技局、财政局和有关专业银行,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科技攻关等科研项目立项、提供资金支持时应对名牌产品实行倾斜。
(五)引导和鼓励企业创名牌。对列入湖北名牌三年滚动计划(2006-2008)的企业重点培植,引导企业顺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以名牌企业为依托组建企业集团,打破地域、行业界限,通过资产优化重组,实现规模扩张和集约经营。为鼓励企业创名牌,要落实《恩施州质量兴州规划(2005-2010)》中对名牌企业的奖励措施,并按规定兑现。
(六)加大宣传和保护力度,为实施名牌战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大打假保名优的力度,为生产名牌产品的企业保驾护航,切实保护名牌产品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对名牌战略的宣传,开展有声势、有权威、有影响的名牌产品的统一宣传活动,提高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要对在创名牌产品活动中取得成效的企业和企业领导进行广泛宣传,向市场和用户大力推荐我州的湖北名牌产品。
(七)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打好名牌战略总体战。实施名牌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配合联动。各级政府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推动全州名牌战略的实施。州质量兴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州实施名牌战略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全州实施名牌战略的规划、计划、方案和措施;发改委、经委、科技局要对名牌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科研攻关等予以重点帮扶;质监、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监察等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加强质量监督的同时,为创名牌产品的企业搞好服务,做好打假保名优工作;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名牌战略的支持力度;商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名牌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新闻单位要在提高全民名牌意识方面进一步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名牌产品,不断提高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