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06-04 00:00:00
发布时间:2011-06-04 00:00:00
【颁布日期】2006-12-25
【实施日期】2006-12-2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50号)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更好地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我市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较快,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目前,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49.7万千瓦,农机总值22.6亿元,拖拉机19.7万台,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接近70%。但我市农业机械化也存在着农机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缓慢、农机安全管理较为薄弱、农机化投入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对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我市农机工作地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目标,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节本增效为核心,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充分发挥政策扶持、法律保障、项目带动、市场引导的作用,进一步优化装备结构,创新发展模式,不断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任务目标。到2010年,全市农机总值达到29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290万千瓦以上,拖拉机达到22万台,机具配套比达到1∶1.6,全市农林牧渔及农产品加工机械协调发展,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加快发展,高效、低耗、节能机械全面发展。农机服务总产值达到35亿元,全市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5%左右。
三、加快适用新机具、新技术的研制、开发和推广
一是加快发展玉米收获和保护性耕作机械化。要把玉米收获机械化作为“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点,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突破,力争到2010年全市玉米机收率达到45%以上。大力推广夏季小麦高留茬玉米免耕播种、秋季玉米秸秆还田、小麦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争取到2010年保护性耕作达到播种面积的10%。二是积极推进经济作物机械化。重点推广花生覆膜播种机、花生收获机、薯类收获机、茶叶修剪机、田园管理机、茶叶初加工等机械,提升花生、薯类、茶叶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三是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抓住水稻栽插和收获两个主要环节,积极推广水稻软盘育秧技术、水稻插秧机、半喂入式稻麦联合收割机。四是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大力推广玉米秸秆直接粉碎还田、揉丝青贮、气化、小麦机械收获高留茬还田、秸秆机械打捆回收、花生和地瓜秸秆饲料加工、水稻秸秆编制加工等机械化技术,提高秸秆利用率,消除秸秆焚烧现象,促进农民增收。要加大农机化创新示范力度,在不同农业区域建立不同类型的农机化示范基地,加快创新示范成果的推广应用步伐。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积极探索既有利于农业增产增收,又便于机械化作业的种植模式和耕作方式,使主要农作物和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程度实现较大突破,全面提升农机化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四、创新建设基层农机组织,加快发展新型农机服务业
基层农机管理服务组织是新型农机服务业的重要载体。要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行业指导、自愿自律”的原则,鼓励和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完善农机化服务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投入多元化、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新机制,为农民和农业生产服务组织提供农机化新技术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维修、信息、中介等社会化服务。以推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与稳定转移为目的,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机化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机手。继续扩大农机跨区作业领域和规模,努力探索农机合同作业、订单作业、“一条龙”作业等农机共同利用新的实现形式,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发展。
五、提高农机管理水平,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农机依法管理水平。加强农机管理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继续在全市开展拖拉机及驾驶人员专项治理活动,抓好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解决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及其它违章现象,消除事故隐患;大力开展以创建“平安农机”为目标的农机安全“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活动,加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要依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的管理及其行为的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加强农机维修管理,严格农机维修技术资格准入制度,努力提高农机维修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检查考核体系,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为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农业部门要指导农民搞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积极推行区域化、标准化种植,为开展农机作业创造条件。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要在计划、资金安排和项目立项等方面,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力度。认真贯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市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购置补贴资金的投入力度,各区县要相应配套补贴资金,切实建立起农机化发展的稳定推进机制,加快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步伐。加快农机大院建设和机耕道路整修,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统一调配土地、资金等,解决农机具、油料存放、作业机具转移等问题,为发挥农业机械化作用创造条件。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的监管力度,加强农忙季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好农机跨区作业秩序,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机部门搞好农机市场管理和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的标准化建设。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各级出台的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要将农业机械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努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的贡献。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